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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蒙面法》 職工盟幹事鄧建華承認攜伸縮棍 即時監禁4個月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政府繞過立法會硬推《禁蒙面法》,10月6日全港各區均有大批示威者堵路抗議。職工盟幹事鄧建華當日被捕後,在警署內被搜出背包內藏有伸縮棍。鄧早前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排期至今日(9月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惟鄧開審前承認控罪,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

職工盟幹事鄧建華(31歲)承認於去年10月6日在旺角警署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兩包膠索帶。

辯方呈上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及行為藝術家歐陽東的求情信,指鄧建華就讀嶺南大學時曾參與學生會,在2013年起入職職工盟,先後擔任組織、研究及教育幹事,首4年負責支援外傭工作,包括關注中介公司剝削情況及追討欠薪,可見他是關心弱勢社群的人。

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在現階段才表示認罪,明言「太遲了」,又引用高等法院就7.27元朗大遊行被告的刑期上訴案例(HCMA101/2020),指法官在判詞中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所列出的考慮判刑因素有參考價值。雖然該案被告所面對《公安條例》下的控罪,相比本案被告所承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責相對較重,但是鄭官亦指出法理基礎差不多,「單單管有已經好嚴重」,而案發地方接近遊行示威,則構成加刑因素。

林鄭月娥籲醫管局員工陣線「回頭是岸」 勿反對社區檢測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全力為今日展開的全民檢測護航,以大篇幅回應反對檢測的醫管局員工陣線,稱望陣線「回頭是岸」,又指「封關呢個口號已經聽得太多」,「唔應該再係一個議題。」

林鄭月娥指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截至約早上10時已有1萬人參與,包括她及一眾司局長,行政會議成員亦正接受檢測。林鄭月娥大讚過程安全、迅速及快捷,能令香港盡快恢後正常。她特別感謝參與的6,000名醫護人員,以及4,000名協助141間檢測中心運作的公務員。

昨日武漢肺炎確診數字為9宗,她稱「大體上大家開始感到安心」,指成績得來不易,「整個社會付出沉重代價」。林鄭月娥話題一轉,呼籲「廣大市民」參與計劃,以找到無病徵患者,望社會「客觀、持平」看待,給予計劃最大支持。

長篇幅駁醫管局員工陣線

上次舉行行會前,林鄭月娥批評反對計劃的「所謂醫生、專家」,她今日再點名斥責醫管局員工陣線,降低市民的信心及參與意欲。她稱今日要再詳細解釋,望陣線「回頭是岸」。

林鄭月娥「總結」陣線有六點質疑,第一是必需封城,她稱香港具體情況不可能做到「全面禁足」,目前疫情亦比較穩定,市民不會接受「禁足令」。

林鄭月娥:香港無三權分立 權力自中央授權 由行政長官負責

(獨媒特約報導)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稱香港從未有三權分立,林鄭月娥今早舉行行會前見記者,稱完全支持楊的說法,「香港係無三權分立」。她稱本港權力自中央授權,本港的行政、司法及立法機關是「行政主導」,「最終呢三個機關,係透過邊一個人向中央負責?就係行政長官。」

對於本港是否有三權分立,她表示「無嘢清楚得過《基本法》」,指本港的高度自治並非全面自治,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並非與中央分享權力的制度,權力來自中央授權。本港的權力架構是「行政主導」,首長便是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稱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之餘,亦向中央負責。她論述本港為何不是三權分立時,稱行政長官有權任命法官,立法會有些工作亦需行政長官批准,形容行政長官在本港憲制中有「獨特嘅政制位置。」

她指過往「三權分立」的形容是分工,形容是「各司其職」的同時「互相制衡」,「但係最終呢三個機關,係透過邊一個人向中央負責?就係行政長官。」

她續稱過往的錯誤理據或是宣傳不足、有人理解能力有限及「有人故意誤導、製造矛盾」,稱從今日開始要「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正確嘅說法要講出嚟。」

物理博士區議員 岑宇軒:我反對的是由中資公司做全民檢測

(獨媒特約報導)武漢肺炎第三波疫情,慈雲山成為重災區,政府今日展開社區普及檢查計劃,全港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表明表葛。早前已完成全區檢測的慈雲山,當區區議員、物理博士岑宇軒表明,不反對全民檢測,但反對只由中資背景的公司作全民檢測,「做完就覺得係無事、更新咗,咁係好錯嘅想法。」

政府早前替慈雲山全區居民作檢測,岑宇軒強調,「當時每日都幾廿宗,社區始終有恐懼」,加上區內食肆員工染疫人數增加,「病毒圍住成個區,所以做全區檢測,咁係好正常」。他指出支持慈雲山作全區檢測,是因為衞生署的深喉唾液樣本瓶派得太慢,但後來卻由中資背境的公司作檢測。

「大家唔信個政府,我都唔信,但我唔可以用陰謀論去做好多嘢,而如果有證據,我會第一個出嚟鬧,但我完全諒解提陰謀論嘅人。」

鄧炳強籲市民嬲警察前諗一諗:8.31、新屋嶺「呢啲係假嘅嘢嚟㗎嘛!」

(獨媒特約報導)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香港開電視節目《香港怎麼辦》,被問到有甚麼說話要向仍對警察感憤怒的市民說,鄧炳強稱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自吹自擂稱,「唔係人人都鬧,讚嘅都好多,『辛苦晒,阿sir加油』都好多。」他呼籲對警察有情緒的人想一想「點解要咁樣做」,「好多人話因為8.31囉,因為新屋嶺囉,咁呢啲係假嘅嘢嚟㗎嘛,係咪應該退後一步諗下,究竟係咪真係咁呢?一個媒體講你就信晒呢?」

鄧炳強更稱,警員和公職人員在結構上處於不利地位,需要守規矩和守法,對方卻能不負責任說謊,慨嘆年輕人不守法的意識大增,指警方嘗試會勸說年輕人如入獄的話,將會「無得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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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一週年】警旺角追捕間亂噴椒 孕婦倒地神情痛苦、抱腹須送院

(獨媒特約報導)今天為8.31太子站恐襲一周年,有網民號召於港鐵太子站外悼念。警方於今午起便於附近佈以重防,入夜後於旺角和太子一帶多處截查及作出拘捕。在亞皆老街,有警員於驅趕期間一度噴射胡椒噴霧,並在混亂中拉倒一名孕婦,她倒地後神情痛苦抱腹,須登上救護車送院。

晚上,警方於花園街、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等多處進行驅趕,期間曾衝入花園街制服至少8人,稱他們涉非法集結,搜身後把他們帶往旺角警署。之後,大埔區議員文念志與兩名市民在始創中心外被截查後,被指違反《限聚令》和票控,他獲放行後向《獨媒》表示,自己已與警方多次重申與二人不認識,惟仍然被票控,對此感到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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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和你shop」再多一人被控非法集結  兩男生守行為獲撤控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28日上水廣場「和你shop」活動期間,有人涉將鐵釘和宣傳單張放入店舖,並對店內客人叫囂,懷疑涉案8名男女分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今(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再多一名16歲女生遭控非法集結。繼早前同案中四女生守行為獲撤控,再多兩名男學生獲律政司批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

案件9名被告依次為:中六生冼嘉希(18歲)、學生鄭子遜(18歲)、姓陳男生(16歲)、中三男生(14歲)、持雙程證的內地大學生何鎮宇(20歲)、報稱無業的鄭家樑(24歲)、日本餐廳廚師馮文達(27歲),以及報稱無業的丘翰斌(24歲)及姓林女生(16歲)。其中林為今日首次提堂的被告。

控方今撤回匿名令申請,新的控罪書以警員編號取代「X」、「Y」、「Z」。

首5名被告及姓林女生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控罪指稱他們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4樓萬寧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鄭家樑及馮文達同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指稱他們同日在上水廣場4樓蘇寧電器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8779。鄭家樑另涉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0111,被加控多一項襲警罪。

6.26圍警總案 官質疑:痱滋被打爆定自己爆? 聲稱受傷又拒絕求醫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26日示威者包圍警總,有便衣警員稱欲往警總上班時,被多名示威者追打,最終靠同袍捲起鐵閘逃入警總內。一名25歲地盤工人被指有份毆打該便衣警,他否認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3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作出結案陳詞,法官郭啟安押後至9月17日作裁決。警員張金福的唯一傷勢是痱滋爆裂,郭官質疑痱滋爆裂與被告的襲擊是否有關連,「係咪嗰下令佢即時爆呢?痱滋好多時過一排都會自己爆」。辯方則指若被告因害怕張金福會襲擊他人或衝入警總,出於自衛及防止罪行而使用武力,此行為則屬無罪。郭官又指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合法想制止他人而使用武力,還是非法使用武力。

被告岑曉麟(現年26歲)否認於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連同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襲擊警員張金福致造成其身體傷害。

警員主問下未有提及被襲後痱滋即時爆裂

【臨立會】民主黨料9月21日展開民調  林卓廷稱是次屬「結論性」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黨上星期宣佈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全港性「雙門檻」民調決定是否留守立法會。民主黨表示,已向香港民研主席及行政總裁鍾庭耀反映其他有意參考民調結果的民主派議員意見,並將於星期四前收集全體民主派的最終意見,希望在9月21日開始民調。林卓廷強調,今次是希望進行結論性民調,與早前屬參考性質的「香港人計劃」民調不同,說服力不容置疑。

林卓廷:星期四前收集民主派最終意見 民調前會做好論述工作

林卓廷指,會於星期四前收集各民主派人士的最終意見,隨後向鍾庭耀報告,並暫定在9月21日展開民調。被問交流過程是否包括初選勝出者,林表示現時只有接觸有意參加民調的議員,至於其他民主派對整個問卷安排的意見,他稱現階段仍未有最終答案,故不方便引述。

林重申,期望在民調展開前做好論述工作,讓公眾清楚知道去留利弊,而民主黨傾向留任,故希望社會考慮不延任「不可逆轉」的結果,例如可能無法跟進大灣區在選舉中「種票」和「買票」的情況:「大家理解哂各樣後果,做咗決定,咁我哋咪尊重返」。他又提到,自己將於星期三與劉穎匡在網台《城寨》進行第二場辯論。

17歲男生認磚頭掟中警左手  稱被捕後遭毆打  無法再玩羽毛球

(獨媒特約報導)今年1月19日中環遮打花園的「天下制裁」集會遭警方腰斬,示威者晚上轉至旺角,與警方發生衝突。一名16歲少年被指用磚頭近距離砸向警員的手,遭警方制服期間,傷及頭部和四肢,首次提堂時須坐輪椅應訊。他今日獲改控另一條例下較輕的襲警罪,並承認該控罪,獲准保釋至9月17日判刑。

案發時16歲、現為17歲的姓陳男生,承認於今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號A外,襲擊警員X。控方原本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控告,案件押後期間與辯方商討後,今日改控《警隊條例》第63條下的襲警罪。

案情指,案發當日晚上,旺角有示威者聚集,便衣警員X及Y在10時半巡經現場時,目睹身穿黑色衣褲、戴口罩的被告左手持磚頭,不時大叫:「死黑警」、「掟死你班仆街」。兩便衣警遂上前打算截停被告,被告隨即將手上磚頭拋向警員X的左手,亦推了他心口一下。被告被拘捕至被帶上法庭前,一直在醫院留醫,所以警方沒有替被告錄取任何警誡供詞。而警員X求醫後即日出院,左手有腫脹、瘀傷及擦傷,獲4日病假。

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求情指,被告當時遭多名警察包圍,感到害怕及驚恐,又被4名警察合力制服,擊打他的頭、臉部及四肢。醫療報告顯示他頭皮有1.5厘米長裂傷、手腕腫脹導致不能活動自如,左邊額頭、前胸壁、小腿、腳踝均有腫脹及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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