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今年1月19日中環遮打花園的「天下制裁」集會遭警方腰斬,示威者晚上轉至旺角,與警方發生衝突。一名16歲少年被指用磚頭近距離砸向警員的手,遭警方制服期間,傷及頭部和四肢,首次提堂時須坐輪椅應訊。他今日獲改控另一條例下較輕的襲警罪,並承認該控罪,獲准保釋至9月17日判刑。
案發時16歲、現為17歲的姓陳男生,承認於今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號A外,襲擊警員X。控方原本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控告,案件押後期間與辯方商討後,今日改控《警隊條例》第63條下的襲警罪。
案情指,案發當日晚上,旺角有示威者聚集,便衣警員X及Y在10時半巡經現場時,目睹身穿黑色衣褲、戴口罩的被告左手持磚頭,不時大叫:「死黑警」、「掟死你班仆街」。兩便衣警遂上前打算截停被告,被告隨即將手上磚頭拋向警員X的左手,亦推了他心口一下。被告被拘捕至被帶上法庭前,一直在醫院留醫,所以警方沒有替被告錄取任何警誡供詞。而警員X求醫後即日出院,左手有腫脹、瘀傷及擦傷,獲4日病假。
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求情指,被告當時遭多名警察包圍,感到害怕及驚恐,又被4名警察合力制服,擊打他的頭、臉部及四肢。醫療報告顯示他頭皮有1.5厘米長裂傷、手腕腫脹導致不能活動自如,左邊額頭、前胸壁、小腿、腳踝均有腫脹及觸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