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8月5日有人號召罷工行動,兩名男子在獅子山隧道公路附近剪斷交通燈電線,一人上月承認刑事損壞罪,今日(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一名被告原本今日審前覆核,亦改為承認控罪,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獲准保釋。
裝修工人辛惠霖(28歲)及設計師王潤琦(31歲)承認於獅子山隧道公路與大埔道大圍段的十字路口剪斷交通燈電纜。
辛惠霖上月承認控罪,押後至今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刑毀控罪是嚴重的,而且本案涉及毀壞公物,監禁必然是判刑選項之一,但考慮到事發時正值香港非常困難的時候,被告因為對社會的一些意見而用了錯誤的表達方法,交通燈損壞程度不低,但也說不上是大範圍的破壞,亦沒有證據顯示此等破壞有帶來其他後果,加上被告屬初犯、有悔意,最終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一被告王潤琦今日亦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經營咖啡店,並在大專院校兼任講師,因為受到當時社會氣氛影響,愚蠢地答應首被告幫忙把風,案件亦令他與未婚妻的結婚計劃暫時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