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28日上水廣場「和你shop」活動期間,有人涉將鐵釘和宣傳單張放入店舖,並對店內客人叫囂,懷疑涉案8名男女分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今(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再多一名16歲女生遭控非法集結。繼早前同案中四女生守行為獲撤控,再多兩名男學生獲律政司批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
案件9名被告依次為:中六生冼嘉希(18歲)、學生鄭子遜(18歲)、姓陳男生(16歲)、中三男生(14歲)、持雙程證的內地大學生何鎮宇(20歲)、報稱無業的鄭家樑(24歲)、日本餐廳廚師馮文達(27歲),以及報稱無業的丘翰斌(24歲)及姓林女生(16歲)。其中林為今日首次提堂的被告。
控方今撤回匿名令申請,新的控罪書以警員編號取代「X」、「Y」、「Z」。
首5名被告及姓林女生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控罪指稱他們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4樓萬寧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鄭家樑及馮文達同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指稱他們同日在上水廣場4樓蘇寧電器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8779。鄭家樑另涉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0111,被加控多一項襲警罪。
冼嘉希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稱他同日在上水廣場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同地保管一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他人財產。
丘漢斌被控一項企圖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指稱他同日同地企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3773及其他警務人員。
控方同意16歲姓陳男生和14歲男生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兩人兩年內不得干犯參與非法集結罪行,控罪獲撤回。
兩人的承認案情指,當日有人號召「和你Shop」,下午3時左右,有警員看到示威者在上水廣場流連。至4時許,有示威者在萬寧指罵店內的顧客。兩名男生在萬寧的鐵閘入紙仔和投入鐵釘,又繼續大罵萬寧內的顧客。有人大喊「有警察」後,示威者四散。兩人隨後遭警方截查,警員在陳身上搜獲鐵釘,亦在鐵釘上發現陳的指模。兩人均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新增被告16歲女生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須遵守晚上11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不得離港及須居住在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FLCC 16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