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焦點文章

大坑法團擬拆房協僭建招牌 房協開放廁所求暫緩工程

(獨媒特約報導)大坑龍濤苑法團早前決定墊支15萬,拆卸房協擅自於外牆簷篷安裝的招牌及鋁條。今早本應進行清拆房協招牌的工程,但房協昨日突然約見居民,提出以開放房協洗手間予屋苑管理員使用,以換取暫緩一星期拆卸招牌。經討論至深宵後,法團委員決定有條件採納建議。

房協興建龍濤苑期間,擅自於外牆簷篷安裝招牌及鋁條。而龍濤苑法團一直要求房協拆除並沒有納入圖則的構築物,但均遭房協拒絕。由於僭建的招牌及鋁條日久失修,在上月紅雨期間,更有十呎長的鋁條從高處跌落行人路。基於公眾安全考慮,法團決定先墊支至少15萬元,拆除龍濤苑牆身的簷篷鋁質飾面及房協招牌。現時工程已拆除所有鋁條,露出石屎外牆,以及僅剩房協的招牌尚未清拆。

_DSC9591
左起:龍濤苑法團主席梁小姐、區議員楊雪盈

中西區區議會否決取消授權票 建制派稱更見議員負責任

(獨媒特約報導)中西區區議會昨午開會,民主黨動議要求取消授權票制度,多名建制派發言支持授權票制度,稱授權他人投票都是一種表達意見的途徑,更可見議員負責任。動議最終在5票贊成、10票反對下遭到否決。

_DSC9131
許智峯

動議由民主黨許智峯提出,他指授權票制度是歷史遺留下來,近年18區區議會都覺得有問題,指授權票制度令不少缺席會議、受權他人投票的議員,實際上根本對議案內容及細節一無所知,助長懶惰議員,亦未能向選民負責任,故提出取消授權票制度。

佔旺刑藐案改判監禁2個月 黃之鋒第三度入獄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2014年雨傘運動佔旺清場中,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三個月。黃之鋒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法庭下午裁定黃之鋒上訴得直,刑期由3個月減至2個月。

黃之鋒去年初服刑6天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現須返回監獄服刑。他被懲教署人員帶走前,向公眾席稱:「大家加油!」、「反送中條例呀!」在扣除早前已服刑的日子、假期及如行為良好後,黃之鋒將須服刑5星期。

社民連及香港眾志成員前來聲援。黃之鋒在開庭前表示,從被捕到今日,已經接近五年時間,他表示會用平常心面對是次上訴結果,即使有可能第三度入獄,對比面對以年計監期的佔中案被告,他的付出是微不足道。他又指,審訊和監禁尚且在香港境內進行,但難保《逃犯條例》修訂後,往後的審訊將在內地進行。他表示,「今日高等法院,明日人民法院」的情況會否出現,取決於公眾會否出來拉倒《逃犯條例》的修訂。他希望藉今次判刑,能喚醒公眾對惡法的關注。

記者:黎彩燕、麥馬高

【反釋法遊行案】大狀求情指周嘉發八度路不拾遺  官押後九月中判刑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等罪名。其中2人開審前承認控罪,其餘7人中有6人被裁定至少一項罪名成立。

各罪成被告下午求情,就「阻差辦公」罪成的社民連周嘉發,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指,周嘉發當晚為保護不認識的黑衣男子,阻止警察用警棍擊打他的頭部,行為「是奮勇、高尚」。大律師又呈上記錄,指周嘉發八度拾獲財物後交給警署,是一個不貪心的人,擁有「不尋常地正面人格」。此外,周嘉發畢業後每月捐100元予「關懷愛滋」,顯示他是熱心的市民。陳偉彥認為他不應該被判處監禁。

【反釋法遊行案】2016年中聯辦外抗議人大釋法 九人僅一人脫罪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等控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9人中有2人早前已承認控罪,餘下7名被告被控多條控罪,其中6名被告有至少一條罪名成立。

法庭判決如下:

第一被告吳文遠(社民連):
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另有兩項「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交替控罪,由於法庭已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因此不需就交替控罪作出裁決

第二被告葉志衍(大專政關):
「非法集結」罪成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第三被告陳文威(社民連):
一項「非法集結」罪成
另一項「非法集結」無罪

第四被告盧德昌(大專政關):
「非法集結」罪成

第五被告周樹榮:
「非法集結」無罪

第六被告周嘉發(社民連):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襲警」無罪

第七被告林淳軒:
開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

第八被告鄭沛倫(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
「非法集結」罪成

第九被告林朗彥(香港眾志):
開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名

【印尼大選】在這兒,一切的二元對立都不適用

(獨媒特約報導)印尼大選落幕,佐科威「一如預期」成功連任。在幾周之間,儘管其對手並未承認落敗,選舉聯盟之間的變動已在進行。本屬普拉博沃陣營的民主黨、國民使命黨紛紛向佐科威示好;而佐科威亦宣布了遷都大計,顯露出沒有下馬憂慮之後的雄心。

比起2014年,這一次佐科威的選舉聯盟拉攏了更多政黨,並且得到伊斯蘭教士聯合會(NU)的一致支持,他與普拉博沃的票數差距由7%提高到13%左右。驟眼看來,兩者的差距拉闊了許多,這是否表示佐科威的政績得到重視?普拉博沃以結合極端伊斯蘭的手段來穩定自身,其策略是否無效?

78653424_Unknown

【反釋法遊行案】吳文遠兩項煽惑非法集結罪成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對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要求釋法的遊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等控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吳文遠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官:辯方將警方的責任等同遊行主辦方 是過於嚴苛

代表吳文遠的大律師郭憬憲審訊期間指,遊行人士臨時改變遊行路線為前往中聯辦,但是警方漠視遊行人士前往中聯辦表達意見的意願,警方沒有適當安排遊行人士前往中聯辦外,是侵犯市民的表達權利。惟裁判官黃雅茵指,中聯辦並非香港政府的一部分,雙方是否有通報機制,法庭亦不清楚。黃官又指警方只需負責安排交通事宜,但辯方將警方視作遊行主辦方的一部份是過於嚴苛。此外,警方在安排預先被告知的遊行路線,必定比安排臨時改變目的地的遊行更加容易,即使警方未能作出臨時安排,也是可理解的。

寶馬山扶梯繼續拗 居民促擱置炮台山段

去年東區區議會通過的寶馬山扶梯系統,將新增兩座升降機由富澤花園直達英皇道及地底的炮台山港鐵站

(獨媒特約報導)由炮台山港鐵站連接至寶馬山樹仁大學的寶馬山扶梯計劃,由提出至今逾十年,但因地區諮詢不足,炮台山居民事前並不知情,項目最終經修改後去年在東區區議會獲通過。今早立法會就上坡系統的公聽會上,炮台山居民與力倡計劃的寶馬山當區區議員兼立法會議員、自由黨邵家輝再度發炮,邵斥炮台山民主派的社區主任陳嘉佑,炮台山區並非只有反對最強烈的富澤花園一個屋苑。

立會重拾尊嚴 區議會都要

上週六,香港立法會出現議員爭奪會議主導權的混亂場面,引發世界各地媒體的關注。我剛好在新加坡,當地華文電視台夜間新聞報道這宗新聞時候的說法,是「反對派在搶被授權主持會議的建制派議員的咪」,和我理解的現實剛剛相反。這扭曲其實不意外,畢竟新加坡所有電視台背後的老闆都是新加坡政府;社會很和諧,混亂都是反對黨搞出來的。

值得慶幸的,香港尚未至於此。沒錯,香港大多數的主流媒體均已歸邊,但仍有傳媒人鍥而不捨堅持。我們的記者以僅有的媒體自由,作專業報道和分析,在這次衝突中起碼立下了兩項功勞。第一,他們告訴大家香港的政治問題其實是結構性的,不能簡化為「反對派搞亂香港」。程序重要,制度也重要。第二,就算制度再爛,議會也不會完全無用。當議會通過媒體受到公眾注視,代議士受到鞭策,會盡其最後的力量阻擋由爛制度產生的惡任意發生。

看見立法會的衝突,不少朋友都說,難得香港的議會重拾尊嚴。立會要重拾尊嚴,區議會一樣要。區議會的制度潰爛和帶來的惡,恐怕不比立法會少,只是因為欠缺主流傳媒的監察,使得壞事更無人知曉,依靠制度缺陷作惡者更有持無恐。當務之急,是要把社區媒體辦起來。

【虐待動物修例】張宇人憂「劏魚都要坐十年監」 漁護署:無要求電擊活魚

(左起)飲食界張宇人、漁農界何俊賢

(獨媒特約報導)漁護署上月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169章),建議包括向動物負責人施加「謹慎責任」、加重殘酷對待動物、以及加強執法權力。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今午(5月14日)就修例作出討論。多名議員指出「謹慎責任」定義模糊,憂慮貓狗義工或會誤墮法網;亦有議員認為,不少飲食業界人士擔心修例後會因「殘酷」對待海產而觸犯法例。漁護署副署長蘇炳民回應指,義工照顧貓狗有助提升動物福利,不用擔心會因此而犯法,但他強調不希望有人假借義工之名虐待動物,所以執法時要視乎個別案例。針對漁農及飲食業界的憂慮,蘇炳民指出從沒提出要求魚檔檔主「電擊活魚」,又稱會因應業界憂慮而擬定相關指引。

「謹慎責任」被批模糊 漁署:貓狗義工不會誤墮法網

民主黨鄺俊宇指出,本港近年虐待動物情況「無日無之」,故此修例將虐畜最高刑罰訂於十年是非常恰當,但他憂慮署方實施「謹慎責任」或會「殺錯良民」,使貓狗義工無辜觸犯法例。

頁面

  •  « 第一頁
  •  ‹ 上一頁
  •  1741
  •  1742
  •  1743
  •  1744
  • 1745
  •  1746
  •  1747
  •  1748
  •  1749
  •  下一頁 ›
  •  最後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