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一名17歲學生涉在獅子山隧道公路堵路,其後被搜出一支士巴拿,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他今(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1日判刑,等候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兩項控罪指,姓譚男生於去年11月11日,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與30多名不知名者陳列鐵欄、雪糕筒及磚塊,所佔範圍約24平方米;另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犯案時年僅16歲,是家中的獨子,雖然學業不是名列前茅,但在運動、數學及服務等範疇皆有獲獎,是個熱心參與學校活動的學生。
辯方指被告即時認罪,現已明白案件的嚴重性,知道不應用違法的方式表達訴求,亦感到悔疚。辯方強調案件是單一事件,罪行亦與被告平日性格不相符,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讓被告能繼續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