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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地鐵運差人」 男生認攜鎚仔準備前往破壞  保釋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3日,網民發起「七區行街」,示威者在多區商場聚集。3名學生在新城市廣場遭警方截查,被搜出鐳射筆、鎚子、扳手等物品;另外警員遭市民圍罵期間,一名56歲女文員涉用雨傘襲便衣警。涉案4人各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襲警及普通襲擊等合共7項控罪,今(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17歲男生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押後至9月2日判刑;56歲女被告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處理。其餘兩名未滿16歲被告剛轉換代表律師,需再索取法律意見而申請押後,兩人將於8月26日再訊。

3男1女被告依次為:14歲少年、15歲少年、17歲姓鍾男生及56歲文員吳白燕。其中鍾被控管有一把鎚子、兩支士巴拿及一把摺刀等,今日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辯方引述鍾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鍾明年將考DSE,本是性格沉靜的人,但去年眼見警方使用過份武力而感到憤怒,在不知如何宣泄情緒的情況下,鍾從家裡拿出涉案物品並攜往百步梯,卻在抵達沙田站前被捕。辯方表示,鍾經反省後明白損壞地鐵設施亦未能解決警暴問題,也只會令港鐵蒙受財產損失。他當時既沒有細思攜帶那些物品外出的後果,亦未有考慮到破壞基建會為他人帶來不便。鍾希望對事件中受影響的人接受他的道歉。

11.11堵塞獅子山隧道公路兼攜士巴拿 17歲學生認罪 保釋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一名17歲學生涉在獅子山隧道公路堵路,其後被搜出一支士巴拿,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他今(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1日判刑,等候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兩項控罪指,姓譚男生於去年11月11日,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與30多名不知名者陳列鐵欄、雪糕筒及磚塊,所佔範圍約24平方米;另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犯案時年僅16歲,是家中的獨子,雖然學業不是名列前茅,但在運動、數學及服務等範疇皆有獲獎,是個熱心參與學校活動的學生。

辯方指被告即時認罪,現已明白案件的嚴重性,知道不應用違法的方式表達訴求,亦感到悔疚。辯方強調案件是單一事件,罪行亦與被告平日性格不相符,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讓被告能繼續學業。

男子涉太子站襲警脫罪  官指警口供與片不符:砌詞狡辯、自圓其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1日各區爆發衝突,有市民在太子站外貼文宣時與警員發生爭執,期間有警員聲稱被42歲運輸工踢到。被告否認襲警罪,經過一日審訊後,今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並獲法庭批出訟費。裁判官指目擊警員盧俊傑作供時被指出錯誤卻又不承認,完全是「砌詞狡辯、自圓其說」,盧供稱曾揮棍打被告兩下,但片段可見他擊打不下10次,與其供詞不符,故認為他「信口開河」,沒有將事實全部道出,因此拒絕接納他的供詞。

控罪指,盧家業(42歲)於去年10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員梁偉嘉。

裁判官林子勤於裁決時指,警員盧俊傑是唯一目擊者,但他並沒有把所有事實道出,作供時慣以「不清楚」、「不知道」回答。對於其他警員的行為他又稱不知道,從而顯示出他避免與同袍證供產生矛盾,並非真的留意不到。

立法會議員續任一年  梁君彥:議員應毋須再次宣誓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以武漢肺炎疫情肆虐為由,把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通過現屆議員續任一年的決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歡迎人大的安排,相信人大的決定沒有政治考慮,只是針對疫情的做法。他指根據本港法例,議員應該毋須再次宣誓,部分委員會則須要依例,每年作一次正、副主席選舉。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閉幕,《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獲全票通過,即現屆立法會於9月30日後須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下屆(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梁君彥傍晚會見記者時稱,人大作出了原則性的決定,令立法機關能夠順利運作。他多次強調,香港目前正面對疫情和經濟的困難,期望不同光譜的議員放下政治紛爭,以務實態度解決問題。他指,議案是否有爭議性是由議員決定,若議員是為了市民福祉,則不會有爭議,「好多嘢容易做囉」。

他稱,特首林鄭月娥將在今晚憲刊宣布人大的決定,並取消終止立法會運作的決定,讓立法會可以開始運作;首次會議會一如過往,於10月中才舉行。

4名被DQ立法會議員能留任  陳健波讚人大以「最寬大方法處理」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以武漢肺炎疫情肆虐為由,把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通過現屆議員續任一年的決定,包括4名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現任議員。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稱讚人大是以「最寬大的方法處理」,相信人大此決定有「希望佢哋好好表現」的含意。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閉幕,《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獲全票通過,即現屆立法會於9月30日後須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下屆(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4名現任議員早前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包括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陳健波稱讚人大的決定是以香港法例為依歸,和以「最寬大的方法處理」。他籲4人珍惜這個機會,集中處理抗疫和民生議題方面,指財委會仍有10多項未表決的議案,「都有幾多嘢要做」。

《決定》中未有提及各委員會是否需要重選正、副主席,陳健波對此感到可惜,指初步的法律意見認為需要重選,但仍需視乎最終決定。他重提去年財委會和內務委員會分別花了20小時和7個月正、副主席,稱這是「要不得、對唔住香港市民」的做法,希望今年不用花太多時間,認為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做法較理想。

錦田南公屋發展 大如新市鎮—基本設施未改善 政府無視議員反對

預計把錦田人口翻倍的《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計劃》於元朗區議會召開的「房屋及城鄉規劃和發展委員會」中討論,並罕有地得到民主派及鄉事派雙雙動議反對。無奈就算區議會多大的反對,政府之前準備將計劃推上立法會。

工程預計在2021年動工興建約9,000個、容納約25,200人口的公營房屋單位,並在2026至2027年遷入首批人口。這個還未動土的計劃會運用錦上路站、錦河路、東匯路及錦莆路一帶,約18.5公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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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上路一帶發展地圖

多派議員齊動議 足見市民支持薄弱

黃店老闆購百份報紙免費派  寄語《蘋果》:好多香港人都同你哋一齊撐緊落去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昨日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智英2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高層後,高調搜查《蘋果日報》辦工大樓。《蘋果》今照常出版報紙,有網民呼籲大家購買支持。有黃店老闆自掏腰包,於便利店購買百份《蘋果》,予人免費取閱。他稱希望《蘋果》能撐到最後一刻:「好多香港人都同你哋一齊撐緊落去!」

陸陸雞煲火鍋老闆黃先生稱,自己一早已買了10多份《蘋果》,但因知道《蘋果》再加印至55萬份,他擔心銷情不好,又在網上看到有人免費贈報,故決定仿效。他稱自己作為「黃店」老闆,有能力便應出一分力。對於警方昨日行動,他坦言覺得恐怖和過份,指「你哋(媒體)咩都寫㗎嘛,香港最重要嘅係言論自由。」

被問到會否擔心自己的政治立場會為店舖招來打壓,他稱覺得自己沒有做錯,又指現時店舖已因為武漢肺炎疫情而沒有生意:「無所謂啦!」

被問到有沒有說話想告訴《蘋果》,他說:「希望你哋堅持落去,作為最大嘅黃色媒體,冇咗會好可惜。希望你哋撐到最後一刻,同埋知道好多香港人都同你一齊撐緊落去!」

警拒認篩選傳媒採訪 郭嘉銓反稱已增加透明度:安排比以往少有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今早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到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大樓搜查。警察篩選到場的傳媒作採訪,獨媒、立場新聞、美聯社、法新社和路透社等均未能在大樓正門外採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晚上見記者時反稱,今早已讓部分記者到較前的地方,即封鎖區內作採訪,以增加警務工作透明度,「以前封鎖區安排一直都係咁,但今日安排到傳媒入封鎖區內採訪,我唔敢話係破天荒,安排至少比以往少有。」

郭嘉銓更自詡,警方已讓多達15間傳媒機構,包括電視、電台和報章到封鎖區內作採訪,稱已屬和現場指揮官協調下,「爭取到的協調安排」。

在記者會開場時,郭嘉銓即大打官腔,自稱警隊十分尊重採訪自由和採訪權利,重申在不影響行動下,會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但要平衡行動和傳媒採訪權利,便要設立封鎖區,並派出傳媒聯絡隊協調記者工作。

郭嘉銓又表示,理解有傳媒對今次安排有意見,將會在聽取媒體的意見後作出優化。他不斷重複,在平衡記者採訪權利、公眾關注和行動考慮,才作出新安排。

否認大搜捕和美國制裁有關 李桂華:你覺得行動可以2日做到就高估咗我哋

(獨媒特約報導) 警方今早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更踩入壹傳媒集團大樓搜查。警方晚上交代案情,記者質疑,今日的拘捕行動和美國制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共11名中共及香港官員有關,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沒有關係,更反問記者「你覺得行動可以2日做到就高估咗我哋。」

李桂華表示,今次案件的重點為如何處理新聞材料,指在搜查期間「特別用咗好多心機處理呢個問題」,包括雙重測試,即警員如認為屬新聞材料,即不能作檢取;和保持廠房的運作即車流和人流,及加派人手處理,「平時好少做,搜查緊仲容許員工周圍工作,出版不受任何干擾。淨係用咗6個幾鐘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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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男子拍攝清理連儂牆捲入爭執  否認襲擊罪  片證被告反被腳踢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2日,35歲男子拍攝別人清理連儂牆期間,涉與其中一名女子爭執並施襲。被告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日(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審訊。當日參與清理連儂牆、報稱受襲的女士出庭作供,指被告近距離拍攝他們,因不想容貌被放上網而撥開被告,繼而遭被告打一下及掌摑一下。然而辯方播放的片段中,則拍得被告被腳踢。

被告甘仲斌(35歲)否認於去年9月22日在大水坑港鐵站B出口外對出一道連儂牆,襲擊女子龍群。

參與清理連儂牆的龍群表示,當日早上5時多,在大水坑隧道前往晨運途中,看見有人在清理隧道兩旁的連儂牆,於是跟著他們一起撕掉紙張。直至7時,被告在隧道走向清理文宣的人,拿著手機近距離地拍攝。於是龍用手擋著他的手機,阻止被告繼續拍攝。龍表示,雖然她並不認識一同清理連儂牆的人,但看見被告拍攝便想阻止他,於是上前靠近被告。被告隨即在龍的正前方距離她面部5至10厘米影著龍。龍便用手撥開被告的手機。龍補充道,因為不想被被告拍攝,及不想被告觸碰到自己。

龍續稱,被告突然之間打了她一拳,又掌摑了她的左臉一下,她隨即倒地,過程中眼鏡飛脱。龍供稱因被告速度太快,故看不到遇襲過程,只感受到左邊後尾枕和左臉有痛楚,及感受到眼鏡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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