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26日示威者包圍警總案,26歲地盤工人岑曉麟被指有份毆打便衣警,令其痱滋爆裂,他於本月17日被裁定暴動罪及普通襲擊等三罪成立,今(25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法官郭啟安在判刑時指,案發地點是警總,為香港的主要執法機構,示威者行為衝擊法治,構成加刑因素。他在結語時提到,3年前在旺角騷亂的暴動案判刑時已告誡年青人不要因衝動而破壞法律,但對於3年後的今天再次將品格良好的人判入獄感無奈,又表示「暴力就是暴力」,不會因個人崇高理想而改變。旁聽席的親友聞判後落淚,向被告揮手並大喊:「頂住!等你呀!」。被告的父母及弟弟亦相擁而哭,母親安慰友人稱:「好快出嚟架啦!」有50人等候送囚車至天黑,高舉手機燈並大叫:「手足!撐住呀!」
官強調警總為執法機構 示威者傷害警民關係
(被告之一、屯門社區網絡副主席羅焯勇)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等罪,案件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改控所有被告一項暴動罪,並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案件押後至10月9日轉區院提訊,所有被告續准保釋。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早前宣布,7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公務人員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公務員完成宣誓才符合入職條件,又指社交媒體或私人渠道發表的言論被公開亦有可能被視作違規,惟他未有交代何謂「違反誓言或聲明的言論」。
聶德權:完成宣誓才符合入職條件
聶德權今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期間見記者稱下周將向今年7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發通知信作宣誓儀式,又指明白宣誓儀式為公務員帶來憂慮,故已在本周二會見主要公務員團體及中央評議會聽取意見,指宣誓儀式獲評議會代表支持。他強調宣誓屬入職條件,完成宣誓才符合入職條件,至於現職公務員,而局方將會向律政司索取相關意見再作定奪。
被問及將如何界定言論違反聲明及定奪違規的部門,聶德權則未有回應,只稱政府制定政策後,會上下一心落實推行。他又指,公務員必須擁護《基本法》,不應發表引起公眾誤會、衝突的言論,違者將按機制處理,並會施加適當懲處,嚴重更有可能被撤銷職務。
私人帖文被公開可視作違規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昨日(9月24日)拘捕兩母子於網上出售胡椒球槍,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警方今日指被捕人在網上社交平台曾發表港獨文宣,將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案件,並循「煽動分裂國家」罪方向調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被捕人透過社交平台轉售武器,當中亦有大量宣揚獨立及煽動仇恨的文宣材料,「係用暴力宣揚港獨」、「賦有呢啲煽動仇恨同宣揚分裂嘅詞句喺文宣入面,都係干犯國家安全罪」。
李桂華指文宣有「唔同款式」,涉及字眼包括「香港獨立」、「抗共」及「勇武」,內容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亦有展示。他又指社交平台上有圖文並茂表示在9月6日九龍區遊行曾向警方防線投擲刺鼻物體,並揚言會在下次示威中使用更強力的武器。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記協和攝記協的會員證將不獲「認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沒有公開回應,只在警察總部接受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訪問」。鄧炳強寸爆記協,「我會叫啲黃背心嘅人做『任何人記者』,記協話任何人都係公民記者,我同意!任何人都可以用相機記錄同拍攝,但呢啲我唔能夠確定係咪對我哋會構成危險。」
再轟記者阻礙警方執法
鄧炳強斥道,有穿上黃背心的人士在衝突現場進行非採訪工作,包括參與遊行,和刻意阻礙警方工作,「(警方)想捉賊(記者)就擋住我哋、搶犯,攻擊我哋,掟雪糕筒,掟喺路邊。」鄧炳強又稱,記者在以前過往較合作和自律、不會刻意阻礙警方的工作,和不會攻擊和對警方構成危險。
在修例後,警方只「認可」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電能和電視廣播機構。鄧炳強認為,今次修改將會更方便前線警員,和「正常記者」的工作,而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為最好的參考標準。他又斥記者過往「不會打我哋,搞我哋,阻住我哋執行職務、鬧我哋同挑釁我哋。」
(獨媒特約報導)位於荃灣荃錦公路的特約報導去年被揭發未有妥善處理射擊廢料,大量鉛粒、飛靶、彈塞遺留在大帽山郊野公園,部份掉更掉落引水道並流入城門水塘。綠惜地球早前抽取附近山坡的泥土化驗,發現全部樣本含有重金屬鉛、砷(即砒霜)及銻,而鉛的含量更超出環保署標準274倍。前中文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竟明指,泥土樣本含大量細小鉛粒,證明污染問題源自槍會,估計污染情況是由數10年來累積而成。
山坡泥土樣本均含重金屬 每平方英尺逾2 萬5 千鉛粒
綠惜地球於今年8 月中旬委托前中文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竟明抽取10 個泥土樣本,其中8 個位於香港槍會及大欖郊野公園範圍,其餘2 個位於城門引水道旁泥土。
從事硏究中國法治社會與人權問題的大律師張耀良,今日出席劉慧卿《議會內外》節目時談到12港人,他促海事處公開雷達,證明12名港人的船隻已離開香港水域。他又指根據過往維權律師的經驗,相信12名港人不會收到港人寄出的明信片,但指行動會對官方有壓力。
港人目前發起行動,寄出明信片予12名港人。同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成員的張耀良稱,根據過往經驗,被拘留的維權律師「一張都收唔到」,但寄卡行動對官方有壓力,12名港人亦會知道香港沒有忘記他們。
對於12名港人將被控的罪名,張耀良稱不肯定,指有說法表示12名港人根本並未離境,認為海事處需公開雷達,顯示12名港人已離開香港範圍。他斥海事處指雷達未見中國內地海警船說法誤導,指雷達的確不能辦別哪一種船隻,但雷達能知道船隻的航行速度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