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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入職須宣誓效忠 聶德權:私人發表言論被公開可致違規

公務員入職須宣誓效忠 聶德權:私人發表言論被公開可致違規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早前宣布,7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公務人員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公務員完成宣誓才符合入職條件,又指社交媒體或私人渠道發表的言論被公開亦有可能被視作違規,惟他未有交代何謂「違反誓言或聲明的言論」。

聶德權:完成宣誓才符合入職條件

聶德權今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期間見記者稱下周將向今年7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發通知信作宣誓儀式,又指明白宣誓儀式為公務員帶來憂慮,故已在本周二會見主要公務員團體及中央評議會聽取意見,指宣誓儀式獲評議會代表支持。他強調宣誓屬入職條件,完成宣誓才符合入職條件,至於現職公務員,而局方將會向律政司索取相關意見再作定奪。

被問及將如何界定言論違反聲明及定奪違規的部門,聶德權則未有回應,只稱政府制定政策後,會上下一心落實推行。他又指,公務員必須擁護《基本法》,不應發表引起公眾誤會、衝突的言論,違者將按機制處理,並會施加適當懲處,嚴重更有可能被撤銷職務。

私人帖文被公開可視作違規

聶德權又表示就算公務人員在社交媒體或私人渠道發表言論,即使其帖文設定是私人,惟被公開後亦有可能視作違犯宣誓。他重申,縱然該人士未必有發表公開言論之意,惟其言論有可能招致社會影響或質疑,所以亦有機會觸犯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