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認硬物掟警車、攜鐳射筆 被判入更新中心](/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神獸罷鷲」多區開花行動,發生嚴重警民衝突。一名16歲青年在觀塘向警車投擲硬物,被警方當場制服,並搜出鐳射筆。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違反《禁蒙面法》共4罪。還柙三星期後,今(23日)被解往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告的行為對警車內警員安全受威脅,會挑動在場示威者情緒,可能令場面進一步惡化,但考慮到被告年輕,故判處被告進入更新中心。被告亦已向警方賠償4,300元維修費。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的行為對警車內警員安全受威脅,會挑動在場示威者情緒,可能令場面進一步惡化。即使感化官建議12個月感化,或辯方建議的住院式感化令,但本案案情嚴重、有暴力的因素,須判羈留式刑罰,以提高阻嚇性。
徐官指懲教報告顯示更生中心、勞教所、教導所均適合被告,但徐官認為勞教會更為合適,並引述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的報告,形容被告為單純、衝動的青少年,雖然被告表示有悔意,但其實悔意不足。報告亦指,被告需接受較大衝擊才會警醒,令他重回正軌。但徐官考慮到被告犯案時年僅15歲,認罪並且願意承擔法律後果,故接納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判被告進入判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