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考慮到兩人的戀愛關係,以及容許和管理這種關係的法律、傳統和社會規範時,我們就會留意到一夫一妻的異性戀關係已成為了個人主要釋放情緒的平台。但是我們沒有察覺的,是這種強調一夫一妻制的異性戀關係其實是比較新穎和近代的。從前,很多社會都容讓一個人把他的朋友(不論是同性或異性)作為他主要的情感依靠,但是他還會被看作一個負責任的配偶。
次大陸裏遍佈著男子愛上男子,女子愛上女子的例子。這些證據都來自這地區的文學和詩作。次大陸有不少男被男色感動、女被女愛戴的故事流傳著。沒有任何歷史記載指出,在十九世紀之前的印度,有人因為身為同性戀或愛上同性而被逼害或處決的事情。當然,這些人也要很努力地爭取社會的尊重和接納,但是他們從不因自己不符合社會定義的性別或性傾向而受到徹底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