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申訴專員陳積志公布,公署完成有關打擊公屋濫用工作的調查報告,並向房委會和房協提出31項改善建議,包括探討與內地建立渠道,查核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物業。公署又建議為物管公司和保安員提供「獎勵計劃」,提高參與打擊濫用的程度。陳積志又指,房協的打擊濫字較低,原因是未有專屬法例檢控,只能依賴租約收回單位,現時的富戶政策只適用於14.1%住戶,2018年前簽訂的舊約「執行唔到」,他呼籲房協「多做啲功夫」。
房協回應公署報告時說,正計劃以大約5年時間,將富戶政策涵蓋至轄下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戶,亦會於今年4月推出「舉報濫用公屋奬」,鼓勵市民提供懷疑被濫用公屋的個案資料,以提升公眾認知及協助濫用公屋個案的調查工作。
另外房委會回應指,剛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亦積極研究修改《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目標今年年中獲立法會通過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