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汝瑛
十八歲大專女生葉雯恩因開網店出售翻版卡通手機殼而遭海關放蛇被捕,被控管有及出售偽造商標貨品兩罪。女生出身於綜援單親家庭,母親於女生年幼時離家出走,父親因工傷失業,尚有一名16歲在學弟弟。女生為幫補家計及支付補習費走險犯案,於網上轉售翻版手機殼,每月獲利八百至一千元。
我們可以立即用手指頭指著女生,正義凜然地指責她犯罪就要接受懲罰,罪有應得。同時,我們也可以停下來,易地而處思考女生的境況。女生是一個上進青年,在學校曾任總領袖生,多次代表學校參與校際比賽,獲獎無數。
同時,她是一個貧窮青年,每天為家庭生活費和補習費張羅。一個3人單親家庭可領取每月的綜援金約$8720元(包括健康欠佳的60歲以下人士標準金$3,150,兒童標準金$2345,單親家庭補助金$330及學生膳食津貼$275),扣除了必要的生活開支,如膳食、交通費、日常用品、水電煤後,家庭難有餘錢讓女兒應付補習需要。女生希望透過努力,考好DSE進入大學,向法律界發展。然而,學習開支便成為了女生的沉重負擔,一個解決不了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