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星期前收到屯門區議會《環境、衞生及地區發展委員會》文件,其中有一議程係諮詢區議會對食環署向三名「線面師」發小販牌的意見。政府發小販牌咁好死?
翻查文件,發現食環署是根據2015年3月2日《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文件《小販管理建議》製訂有關從新發小販牌政策。文件指因應社會環境及市民價值觀改變,並參考海外經驗後而重訂小販作為一項經濟活動模式的政策。
根據文件指出,發牌並不是無條件的。文件一方面肯定推動本港經濟多元化是值得追求的目標,因此,擺賣活動不應被禁止;但另一方面擺賣亦不可與公共政策有所抵觸;今天食環代表就指出,有關擺賣不可影響環境衛生及街道安全暢通。所以,政府現階段會先向具有懷舊本土文化特色的無牌街頭工匠(包括補鞋匠、鐘錶修理匠、線面師及代書人等)發牌。
其實有關政策有很多不妥當的地方,例如選取發牌給誰不發給誰的準則如何呢?部門有否做好各種工匠區域分佈的資料庫呢?如何確保沒有人被遺漏呢?攤當面積訂於0.9米 X 1.2米會否太細呢?$3,458牌照費釐訂準則如何呢?問題,還有很多。
可是,如果你是一名支持社區經濟、支持經濟生活多樣性、支持傳統技藝承傳,或者簡而言之支持小販的話,對有關文件及政策縱有不滿及疑問,但總會視為一個開始,而不會明目張瞻反對吧!
但係,今日就有人於會內反對食環署建議向三名在屯門區內的無牌工匠(線面師)簽發固定攤位(工匠)小販牌照,建議被拖至下次會議代部門交待發牌準則及全盤計劃才再討論。
我失望,亦不認為再討論就會有結果。觀乎反對者的理由——「開咗個頭,以後個個都擺就難管理」、「日矖雨淋擺街唔好嘅,安排去上街市啦」、「今日擺個檔聽日搭個棚都得啦」……說到尾,其實就係唔好擺响我個區,情況就像起公屋我梗支持架,不過唔好起响我隔嚟!
開完會,躁躁地,直接走去找其中一個線面師父傾偈。師父叫好姐,據她所講擺檔至少七八年了,她直認有向部門申請小販牌。不過,老人家就是謙虛。當我道出開會時的爭議,她就三番四次話「哎吔,咁算啦,唔好搞到你地麻煩啦」接著就是連續十五分鐘身世剖白,由在大陸學懂線面手藝,到七十年代嫁來香港做艇民,再到在筲箕灣擺檔在人家婚禮獻藝,再到湊大仔女家陣抱孫……說到底,今日還出來擺檔就是可以靠自己技能過日晨兼可討點收入罷了!
我從未試過線面,亦沒研究過線面技藝的文化價值有幾高幾深。我只知道,難得官僚機構肯嘗試開綠燈讓小販存活,我們就應當嘗試將這實踐起來,讓社區多元經濟先打開個缺口。萬料不及,連這微小的一步都被打沉。
同阿好姐傾完,她反而沒有太多唔開心,只係重覆又重覆「唔好搞到你哋咁煩」。然後,她就叫我再找天來試下線面,「包保你仲靚過而家呀」。吾吾,開懷,冇咁躁。
不過,想到點樣繼續撐住,想法還多﹐有點雜亂,但好有衝動找出屯門每一位小販工匠,做個資料庫,然後同你班人再慢慢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