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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無恥花款 天天新招 日日不同

運輸署向來對專線小巴加價申請,全無章法,更不要寄望如專營巴士或港鐵之類,設有檢討機制。總之,專線小巴營辦商提出「開天殺價」新收費,運輸署的責任就是「落地還錢」,向來甚麼諮詢區議會等等程序,根本無數據可言,公眾永遠無法知悉,究竟營辦商蝕本多少、客量如何和成本多寡。

既然無從知悉,不論建制或泛民,往往只能「逢加必反」,因為多數結局都是「經運輸署審慎考慮後」,採用署方早在所謂諮詢文件中的「建議新收費」, 最多讓各界不論政治立場,「成功爭取」多減一兩毫,使各路英雄街頭橫額或工作報告,容易向街坊交代成果。

原來如此「沉悶局面」,民建聯都要刻意來個突破,使出無恥新花款,好讓乘客誤當民建聯「成功爭取大為減低加幅」。卻說剛獲頒「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的黃才立社區主任,向居民宣稱反對港島專線小巴63及63A號加價時,只在單張說明「營辦商申請車費變動」,刻意不公佈接近必獲批准的「運輸署建議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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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兩者相差多少,就以63號現價$6.3來往瑪麗及海怡為例,營辦商提出增至$7.3,加幅達15.9%,但運輸署建議只批准為$6.5,加幅只為3.2%;暫不論申請加價是否合理,但有心隱瞞公開資訊,特別是營辦商申請,以及運輸署批准極大差距上,完全不見比較蹤影,已經奸過石堅,可能梁振英也自覺終有對手,頒獎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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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房屋署宣佈華富更換單位電線後,黃才立接著也宣佈爭取更換電線,即是爭取政府已落實的工程,完全不違餘力。自始靠著訊息不平衡,假裝由為您爭取,到真誠為香港,欺騙公眾的無恥策略,果然「天天新款,日日不同」。

說回頭,運輸署到底在何年何月何日,才可以讓區議會更清楚掌握,究竟批准加幅是如何計算,使公眾更能客觀表達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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