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沙
今週一清晨,在台北,有約四十名工人堵路追遺散費,圍堵官員公寓出入口,附近住戶因不滿清夢遭擾,向工人潑水。
又是堵路,又有人從高處拋擲東西,驟看是否和香港近日狀況有點相似?
再細看下面這篇報導,這班工人已由2012年12月抗爭至今,快兩年了。
2003年華隆頭份廠結業時,承諾分10年支付遣散費退休金,結果到2012年,一毫子也沒有支付,支票全部彈票。於是結業時約一千工人當中的300人組成自救會,持續抗爭。
更過份的是,在台灣,公司清盤,有抵押權的銀行、財團等可優先分配,工人排最尾,
抗爭多時,這班工人,爭取到獲優先分配權的銀行聲稱可捐番少少,讓被拖欠遺散費工人可領回六成的遺散費退休金;然而工人仍繼續爭取,為的已不單是要求討回全額退休金的個人爭取,而是要求改善勞工法例,不再偏幫銀行、財團,而是出了血汗的工人在公司清盤時,應該優先取回被拖欠的薪金遺散費等,或是以政府另設的基金墊付。
這班堅持兩年持續抗爭的台灣工人,故然令人佩服;
回到香港,佔領運動爭取真普選超過一個月,是否也值得我們想想,台灣有真普選,為何勞工的待遇還是那麼差?單以公司清盤工人被拖遺散費的勞工保障而言,似乎比香港還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