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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2014年雨傘運動佔旺清場中,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三個月。黃之鋒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法庭下午裁定黃之鋒上訴得直,刑期由3個月減至2個月。
黃之鋒去年初服刑6天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現須返回監獄服刑。他被懲教署人員帶走前,向公眾席稱:「大家加油!」、「反送中條例呀!」在扣除早前已服刑的日子、假期及如行為良好後,黃之鋒將須服刑5星期。
社民連及香港眾志成員前來聲援。黃之鋒在開庭前表示,從被捕到今日,已經接近五年時間,他表示會用平常心面對是次上訴結果,即使有可能第三度入獄,對比面對以年計監期的佔中案被告,他的付出是微不足道。他又指,審訊和監禁尚且在香港境內進行,但難保《逃犯條例》修訂後,往後的審訊將在內地進行。他表示,「今日高等法院,明日人民法院」的情況會否出現,取決於公眾會否出來拉倒《逃犯條例》的修訂。他希望藉今次判刑,能喚醒公眾對惡法的關注。
記者:黎彩燕、麥馬高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等罪名。其中2人開審前承認控罪,其餘7人中有6人被裁定至少一項罪名成立。
各罪成被告下午求情,就「阻差辦公」罪成的社民連周嘉發,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指,周嘉發當晚為保護不認識的黑衣男子,阻止警察用警棍擊打他的頭部,行為「是奮勇、高尚」。大律師又呈上記錄,指周嘉發八度拾獲財物後交給警署,是一個不貪心的人,擁有「不尋常地正面人格」。此外,周嘉發畢業後每月捐100元予「關懷愛滋」,顯示他是熱心的市民。陳偉彥認為他不應該被判處監禁。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等控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9人中有2人早前已承認控罪,餘下7名被告被控多條控罪,其中6名被告有至少一條罪名成立。
法庭判決如下:
第一被告吳文遠(社民連):
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另有兩項「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交替控罪,由於法庭已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因此不需就交替控罪作出裁決
第二被告葉志衍(大專政關):
「非法集結」罪成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第三被告陳文威(社民連):
一項「非法集結」罪成
另一項「非法集結」無罪
第四被告盧德昌(大專政關):
「非法集結」罪成
第五被告周樹榮:
「非法集結」無罪
第六被告周嘉發(社民連):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襲警」無罪
第七被告林淳軒:
開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
第八被告鄭沛倫(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
「非法集結」罪成
第九被告林朗彥(香港眾志):
開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名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對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要求釋法的遊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等控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吳文遠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官:辯方將警方的責任等同遊行主辦方 是過於嚴苛
代表吳文遠的大律師郭憬憲審訊期間指,遊行人士臨時改變遊行路線為前往中聯辦,但是警方漠視遊行人士前往中聯辦表達意見的意願,警方沒有適當安排遊行人士前往中聯辦外,是侵犯市民的表達權利。惟裁判官黃雅茵指,中聯辦並非香港政府的一部分,雙方是否有通報機制,法庭亦不清楚。黃官又指警方只需負責安排交通事宜,但辯方將警方視作遊行主辦方的一部份是過於嚴苛。此外,警方在安排預先被告知的遊行路線,必定比安排臨時改變目的地的遊行更加容易,即使警方未能作出臨時安排,也是可理解的。
去年東區區議會通過的寶馬山扶梯系統,將新增兩座升降機由富澤花園直達英皇道及地底的炮台山港鐵站
(獨媒特約報導)由炮台山港鐵站連接至寶馬山樹仁大學的寶馬山扶梯計劃,由提出至今逾十年,但因地區諮詢不足,炮台山居民事前並不知情,項目最終經修改後去年在東區區議會獲通過。今早立法會就上坡系統的公聽會上,炮台山居民與力倡計劃的寶馬山當區區議員兼立法會議員、自由黨邵家輝再度發炮,邵斥炮台山民主派的社區主任陳嘉佑,炮台山區並非只有反對最強烈的富澤花園一個屋苑。
上週六,香港立法會出現議員爭奪會議主導權的混亂場面,引發世界各地媒體的關注。我剛好在新加坡,當地華文電視台夜間新聞報道這宗新聞時候的說法,是「反對派在搶被授權主持會議的建制派議員的咪」,和我理解的現實剛剛相反。這扭曲其實不意外,畢竟新加坡所有電視台背後的老闆都是新加坡政府;社會很和諧,混亂都是反對黨搞出來的。
值得慶幸的,香港尚未至於此。沒錯,香港大多數的主流媒體均已歸邊,但仍有傳媒人鍥而不捨堅持。我們的記者以僅有的媒體自由,作專業報道和分析,在這次衝突中起碼立下了兩項功勞。第一,他們告訴大家香港的政治問題其實是結構性的,不能簡化為「反對派搞亂香港」。程序重要,制度也重要。第二,就算制度再爛,議會也不會完全無用。當議會通過媒體受到公眾注視,代議士受到鞭策,會盡其最後的力量阻擋由爛制度產生的惡任意發生。
看見立法會的衝突,不少朋友都說,難得香港的議會重拾尊嚴。立會要重拾尊嚴,區議會一樣要。區議會的制度潰爛和帶來的惡,恐怕不比立法會少,只是因為欠缺主流傳媒的監察,使得壞事更無人知曉,依靠制度缺陷作惡者更有持無恐。當務之急,是要把社區媒體辦起來。
(左起)飲食界張宇人、漁農界何俊賢
(獨媒特約報導)漁護署上月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169章),建議包括向動物負責人施加「謹慎責任」、加重殘酷對待動物、以及加強執法權力。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今午(5月14日)就修例作出討論。多名議員指出「謹慎責任」定義模糊,憂慮貓狗義工或會誤墮法網;亦有議員認為,不少飲食業界人士擔心修例後會因「殘酷」對待海產而觸犯法例。漁護署副署長蘇炳民回應指,義工照顧貓狗有助提升動物福利,不用擔心會因此而犯法,但他強調不希望有人假借義工之名虐待動物,所以執法時要視乎個別案例。針對漁農及飲食業界的憂慮,蘇炳民指出從沒提出要求魚檔檔主「電擊活魚」,又稱會因應業界憂慮而擬定相關指引。
「謹慎責任」被批模糊 漁署:貓狗義工不會誤墮法網
民主黨鄺俊宇指出,本港近年虐待動物情況「無日無之」,故此修例將虐畜最高刑罰訂於十年是非常恰當,但他憂慮署方實施「謹慎責任」或會「殺錯良民」,使貓狗義工無辜觸犯法例。
公民黨楊岳橋(左一)、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中)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促請政府擱置《逃犯條例》修訂,並要求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建制派進行三方會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明無意牽頭作三方會談,認為這是立法會內的爭拗,行政機關不應介入。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直斥張建宗的回應「嘥時間」。
毛孟靜表示,張建宗在記者會五度表示「佢度門係開住」,希望政府不要再扮鴕鳥。毛又質疑為何林鄭月娥不現身回應。她指特首辦已收悉民主派的聯署信,呼籲政府好好思考,「唔係搵兩個官出嚟hea新聞界一大輪,扮回應咗立法會不幸的衝突場面。」毛孟靜認為,如果政府強行把草案直上大會,將會付出嚴重代價。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表示,替張建宗感到尷尬,條例極具具爭議性,政府不能繼續置之不理,批評政府忘記自己才是「繫鈴人」。他質疑政府已失去管治意志,沒能力處理現時矛盾。楊指行政機關自絕於談判,已是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