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小狗〉By KaiserKS @ UnitedSocialPress
曾經跟動物親密共處的人,必會知道,牠們都有感覺、思想和記憶,是另一個立體而溫熱的生命。貓比狗聰明,而狗又比貓具有更強烈的感情。
8月19日,一隻小狗闖進港鐵路軌,站裡職員把列車暫停幾分鐘,驅趕不果,便直接駕車,把狗撞死了,然後打電話讓有關部門把狗的屍體撿去,列車又恢復正常行駛。
殺掉一隻狗、一隻貓、一頭倉鼠、一隻牛,其實,跟殺掉一個人,其實沒有很大的分別,不過,殺動物並不需負上法律責任,所以,怎樣殺、如何殺、什麼情況下才殺,以及要不要殺,就非常赤裸地呈現人心。
當他們站在月台上,眼巴巴地看著一列巨大的列車快要輾過狗無辜的眼睛時,有沒有想過,狗在面臨死亡時的恐懼、怨恨和無助?而狗也有狗的社群,換句話說,已死的狗也有在等待牠的生活伙伴,夜裡,在某個時間點,牠沒有回去,牠們終於都會發現,牠或許永遠無法回去。
一顆很壞的種子,落在地鐵職員、死去的狗、狗的同伴、旁觀而愛莫能助的人的身體裡。
要是他們並沒有職員的身份,也沒有從上而下的指命,而且只有一個人,或許誰都不會決定要把狗殺掉。只有在職責和「正常運作」大於一切的情況下,而群體又把責任攤分,活生生的性命才會成為「異物」,必須把牠從路軌上剷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