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言論自由息息相關,查理週刊遭恐怖份子以火箭炮招呼,12名記者連總編輯遇害,我們還來不及為此悼念,正當我們以一絲事不關己的心態說:「嘩法國搞單咁既野,真係好慘咯。」燃燒彈已經在壹傳媒大樓門外爆開,我們不必找來千里之外的法國報人警剔自己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僅僅在香港,言論自由從來都不是必然。
與查理週報事件不同的是,許多人聽見蘋果日報被擲燃燒彈,通常都會下意識地想:「肥佬黎得罪人多,仇家多嘛。」而非像查理週報般同仇敵愾,然而兩者根本沒有分別,還請各位正視;燃燒彈今次可以擲中大閘,幸無死傷,但是再來一次的話,絕對有可能擲在人身上。你大可以說事不關己,不過懇請你們明白,自由的價值,在於「免於恐懼的自由」,心之所想,宣之以口,從來不應該受到任何嚴苛的監控,甚或受恐嚇,以致不能暢所欲言。言論自由之珍貴,是不能被任何利益取締,亦不能受任何威嚇而妥協的,那是永恆彌足珍貴的價值。
其實我們不必消費查理了,我想起林彬。當我想到燃燒彈在人身上炸開的時候,我不能不記起他,一位為言論自由犧牲的商業電台播音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