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是否「有仔趁嫩生」,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曾與立法會議員有一番激辯,議員提倡雪卵期限由10年延至30年,但盧寵茂反駁指政府不鼓勵非不孕人士延遲生育決定,多番強調雪卵過程本身構成一定健康風險。不過盧寵茂或要接受「破局」思維,因為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近日完成檢討工作,建議多項《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不再就自用的配子或胚胎儲存期設法律限制。管理局的大方向是認為雪卵一事應是「醫療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建議在《實務守則》加入多項措施,確保市民知悉醫療風險,並由他們簽署同意書備悉風險和影響。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曾在立法會表示,從醫療衞生的角度出發,當局政策目標是用輔助生育技術協助有意生育、但醫學層面上面對生育困難的夫婦,協助達成生育願望。他多番強調政府鼓勵夫婦在最佳生育齡期及早生育,亦提出「有仔趁嫩生」一說,因為可以減低孕婦和胎兒的風險。
盧寵茂又指,當局訂出政策時,要考慮政策會否導致鼓勵非不孕人士,卻延遲生育的決定,他不認同一般性雪卵可以扣稅的做法,因為變相鼓勵延遲生育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