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是否「有仔趁嫩生」,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曾與立法會議員有一番激辯,議員提倡雪卵期限由10年延至30年,但盧寵茂反駁指政府不鼓勵非不孕人士延遲生育決定,多番強調雪卵過程本身構成一定健康風險。不過盧寵茂或要接受「破局」思維,因為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近日完成檢討工作,建議多項《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不再就自用的配子或胚胎儲存期設法律限制。管理局的大方向是認為雪卵一事應是「醫療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建議在《實務守則》加入多項措施,確保市民知悉醫療風險,並由他們簽署同意書備悉風險和影響。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曾在立法會表示,從醫療衞生的角度出發,當局政策目標是用輔助生育技術協助有意生育、但醫學層面上面對生育困難的夫婦,協助達成生育願望。他多番強調政府鼓勵夫婦在最佳生育齡期及早生育,亦提出「有仔趁嫩生」一說,因為可以減低孕婦和胎兒的風險。
盧寵茂又指,當局訂出政策時,要考慮政策會否導致鼓勵非不孕人士,卻延遲生育的決定,他不認同一般性雪卵可以扣稅的做法,因為變相鼓勵延遲生育決定。
醫務衞生局局長 盧寵茂
決定前由持牌中心向病人進行醫療諮詢
在《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下成立、負責規管工作的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近日完成了檢討工作,並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作出多項建議,包括有關供自用的配子或胚胎的儲存期法律限制,不論儲存者的性別、年齡、醫學情況,均予以取消。
管理局提出的修訂《實務守則》建議,病人在決定雪藏配子(即精子或卵子)時,必須在同意書上表明明確知悉取卵手術的風險、女性隨年齡增長而下降的生育能力或妊娠率、高齡妊娠風險以及推遲生育的社會影響。《守則》建議病人在決定前,要在持牌中心接受醫生會面講解。
下月諮詢期完結 再向醫衞局提建議
另外,《守則》建議要求病人在雪藏配子或胚胎5年後,必須再一次接受醫生會面,之後每兩年一次重新簽署一份同意書。修訂的《實務守則》會要求持牌中心提供額外的統計數據,以作監管用途。
管理局今日將就《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包括持牌中心和相關團體,諮詢期至4月13日。管理局將會在考慮意見後,正式向政府提出最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