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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圖:中大學生會

(獨媒特約報導)解放軍原定於本周五(5月8日)到訪中大,當日早上會先在逸夫大講堂內舉行歡迎儀式及講座,之後會參觀校園及與學生舉行籃球比賽。中大校友今日發起聯署,反對解放軍到訪中大。中大傍晚7時許發出聲明,指「鑑於部分人士對活動產生誤會,以致未能達到活動原意」,決定延期舉行。中大學生會會長王澄烽歡迎校方決定,重申反對解放軍進入中大而非只是延期,王亦重申並非「誤會」,解放軍只是負責國防,到訪中大只為統戰而非聯誼。

中大校方今日傍晚7時許發出聲明,宣佈原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與中大學生互訪聯誼活動」將延遲舉行,聲明中指,「自2007年開始,部隊已經到訪了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公開大學、珠海學院等院校。」解放軍原定5月8日到訪中大「與中大同學交流及聯誼」,參觀校園、講座及進行球類友誼賽。但校方指「鑑於部分人士對活動產生誤會,以致未能達到活動原意」,校方與解放軍駐港部隊協商後,決定將當天的訪問活動延遲舉行。

圖:蘋果日報

(獨媒特約報導)現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蔣任宏的任期將於本年8月3日屆滿,專員由遴選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建議委任的「最佳人選」,職位申請已於3月4日截止。獨媒就專員招聘程序的進展、有多少候選人、結果何時公佈、挑選遴選委員會成員的原則及會否安排建議候選人進行公眾諮詢等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問,局方僅表示「按慣例,我們不會就招聘的過程和細節作評論,而是在完成委任程序後作出公布。」 整個遴選程序完全黑箱,欠缺透明度。

「少糖少鹽」陳智思任遴選委員會主席

離校十三年,從城大學生會到在學聯日子,學會社運的種種,學聯,學到比學生會更多,文化、藝術介入社會、參與規劃落區,走入基層的抗爭。印象最深,學運不獨是爭取一間大學餐廳的飯餸質素,也不是目睹葉劉在城大說︰「希特拉都是民選」,而是2003年。一群各大院校在同一綠色的旗幟下,汗流浹背,擠擁在中央圖書館的網球場,等待出發遊行。烈日下,瘋狂的拿着大聲公,呼喚「反對廿三」。十二年後,綠色的旗幟還在,加上黃色的雨傘,誰堅持到今天,讓我們一起走下去,學聯少不了。支持學聯,一代一代的大學生離校,各散西東,在社會中浮沉,唯有學聯的理念卻未變,繼往開來,立足本港,為民主和公義奮鬥。

學聯多年爭取不只是學生的福祉,而是社會的利益。大學生立足社會,代表社會的精英,入學的同學只是同輩的18%,時代的呼喚,幾代人的社運努力不能斷送在幾句口號手裏。退出學聯,又如何呢?港大、理大和浸大的學生變好了嗎?港大依然是李國章當校董,浸大還是畢業禮打壓學生言論的陳新滋作校長當權,問題不在學聯身上,而是製造問題的人。

城大正公投退聯。我希望舉棋未定的同學,記得所謂醫生誓言(古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之誓言)第一誡:治病莫變加害。即使假定學聯有不足,也要問問,現在退聯派未作深入診治,即行切割大手術,究竟是為學生民運除害,還是加害?


圖為署名陳雲的網上發言

退聯派與寶藥黨

城大退聯派說,「民主應不怕挑戰」。對,民主運動內部,應該百家爭鳴,互相辯證。不過這裡有個底線,就是以建設民主運動為目標。有破也有立。學聯即使罪至於死,那請你們在退聯之前,先提出建設新學運的詳細方案。陳雲早在雨傘運動一結束,就號召拆散學聯,並組織「寬鬆的大學學生會聯席/大學學生會聯盟」。陳雲的問題,不在於主張後者。學生組織之嚴寬如何,當然可以討論。陳雲的問題,而在於其處置先後:先拆掉學聯,再講其他。此豈不像寶藥黨?-- 錢你先給我嘛,治病呢,下一步吧。這不是有破無立,又是什麼?

旺角大球場自從翻新以來,一直都是本地波最旺丁的球場,大量的聯賽、盃賽在旺角場舉行之餘,香港隊大部份的國際賽亦移師至此。事實上旺角大球場吸引觀眾的能力亦不容小覷,早前舉行的聯賽盃決賽,便吸引了超過五千人入場。但儘管如此,旺角大球場的設計卻十分「業餘」,多個地方都未有以職業足球,以至國際賽球場的角度出發,浪費了這個地理位置絕佳的球場。

(一) 巨型南北看台

在外國,南北看台往往是死忠粉絲的聚腳地,例如多蒙特西法倫球場的南看台,便是其中一個球迷朝聖必到之處。可是從欣賞球賽的角度,最佳的位置一定是球場兩側,龍門後面的看台一來被龍門遮蓋視線,二來與對面場區距離太遠,所以普遍觀眾都不太喜歡。因此一般球場的設計,都是座位主要集中在東西看台,南北看台的規模則較少。(可以參考香港大球場的設計)

不少球迷到旺角球睇波,可能都會發現,就算入場觀眾只得千多人,但兩邊看台都會很爆滿,但明明旺角能夠容納接近6000人! 仔細觀察之下,原來旺角場的南北看台,都各自能坐接近1500人,比東西看台還要多。

大鐘底下的巨型看台 (圖片來源: 香港電台)

當然,旺角場受到位置所限,東西看台的擴建空間有限,但設計之時,可否透過調整緊緊急出入口位置,收窄通道,加高東西看台等方法,來騰出更多位置予南北看台?

【地區政治系列】荃灣民生動力何松江:唔想再被泛民同建制代表

(獨媒特約報導)自雨傘運動後,高登討論區的網民曾在網絡號召傘兵參選區議會。何松江和一眾荃灣網友成立了荃灣民生動力,三十五歲的他任職保險業,積極考慮參選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他已準備自己「包底」用四至五萬元作經費。不過素人參政,面對的阻力及困難其實不少。

何松江表示,有興趣參選是因為經常感到被代表。說的是被建制及泛民代表了眾人的政治取態:「社會不只是兩把聲音。」兩傘運動中令他感受最深的不是催淚彈,不是警棍亂舞,而是一眾「牛鬼蛇神」。何直言,自己在雨傘運動前毫不理會政治,自己現在也是一知半解,是不折不扣的政治素人。「沒有經驗其實是優勢,可以吸收新想法。」

「用錢換來的民意,根本不是真正的聲音,如愛港之聲及正義聯盟先最可怕。」他對傳統泛民也有不滿:「七十幾日來都只是一直在觀望,最後幾日先做咗啲野。」

近日又有兩棵位於西環的老樹跟我們說再見了。

可能自己自入行以來,就去學習認識、了解、觀察、記錄他們每一個,往往每次知道他們出事、倒下或被移除的消息後,心裡都十分記掛著他們。只要能去到的,都會去見他們最後一面說再見。

小時候曾經懷疑過「樹木是否真的有生命?」,因為學習“system”的定義時,樹木似乎只是一個跟隨特定模式進行的“system”,沒有思想,不是“life”。長大後也不定期會想起這命題。這星期又上樹堂去,老師一句:“Tree will only lay down wood for a reason”,是個很好的提醒,其實樹木真是有生命的。因為他們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自己:發現自己不平衡嗎?長多些木頭去支撐自己、又像人一樣要把食物儲起慢慢用、枝條被砍掉,唯有使用儲起來的食物快快長出樹葉來弄飯吃、被人檔住了陽光嗎?讓枝條走出一點抓住陽光吧;歡迎不同種類的動植物來找花蜜、果實、樹液、甚至木頭,不要吃得太狠,還是頂得住的。

原題為《政府基本法教材教壞細路》

教育局於今年五月一日推出新一輯的基本法教材,其中「三權配合論」及香港自治權比美國的加州為大的論點使公眾嘩然,教壞的不單是坐在課室裡的學子,而且傷害了下一代人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教育局使用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製作的教材必須持平公允,可是教育局似乎未汲取當年印製《中國模式》的教訓,再一次向公眾人士示範何謂劣質教材!

這份教材分成五個單元,每單元有不同主題,而每主題皆有不同的課堂練習,配以影片教學。現時教育局只上載了文本資料(註),似是忽略了教學影片,所以公眾人士無從知悉自己辛勤賺回來的稅款是如何使用。幸好網上有心把教材影片上載,趁未下架之先,請大家觀看及分享我的評價。

1. 李浩然曲解22條,強說香港沒有單程證審批權

言論自由 大學自主 黑暗時代 抗爭無悔

就近日嶺南大學學生會幹事會舉辦的黑暗時代抗爭音樂會含有粗口歌一事,在社會引起不少討論。嶺南同學被親中團體群起而攻之,如發表言論向學生會施壓,欲迫使校方懲處甚至解散學生會,更有人公然於校內恐嚇學生,警告「再小警察老母你自己小心」,其言行使我們深感不安。然而,鄭國漢「校長」第一時間做的,不是保護學生、捍衛大學自主,反而自甘淪為政治工具,聯同建制團體責難學生,更向全校師生發公開信,警告學生絕不允許讓事件重演,揚言否則會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其粗暴干預學生會自主之舉,實是令人為之憤慨。

鄭國漢教授身為教育工作者,不但不以守護院校自主、同學言論自由為己任,反而向權貴和建制團體低頭,貶低學生為沒有慎思明辨、損壞校譽之徒,其做法讓「不少嶺南人深感失望和切膚之痛」。再者,學生會屬社團註冊之合法組織,從來獨立於校方,因此校方意圖以行政手段由上而下地對學生會成員作出懲戒或處分,實屬打壓學生自主,意欲破壞校方與學生組織之平等關係,實為荒謬之至。

我們在此要求鄭國漢教授立即收回言論,尊重學生會自治,還學生言論自由,保護學生免受外界的威脅和恐嚇,停止於此博雅大學內進行政治打壓,敗壞嶺南人奮前莫畏難之精神。

捍衛嶺南獨立自主的嶺南人上

1,疑犯可否拒絕參與認人手續或採取不合作態度?

係得嘅,疑犯係有權不合作甚至不參與認人手續,說到底疑犯隨時可行使緘默權利,這是疑犯基本法律權利。

2,認人手續中扮演疑犯的「戲子」需要咩條件?

只得一樣,就係似疑犯,無論年齡、身高、外型最好近似。

3, 疑犯如有明顯特徵,執法人員應怎樣處理?

例如疑犯光頭,執法人員應找具同樣特徵疑犯參與認人手續。如無足夠相似戲子,疑犯可要求遮蓋頭頂,例如戴浴帽,當然唔會得疑犯一個戴浴帽咁異相,因此所有戲子都要跟疑犯戴浴帽。

4,證人明明記得疑犯光頭,點解要遮住?

如果只得疑犯一個光頭,其餘戲子頭髮濃密,法庭可能會認為認人過程對疑犯不公,因為證人可能單憑某一特徵指認疑犯,而事實上根本認不出疑犯,或不能肯定地認出疑犯,過程對疑犯不公。

5, 疑犯可否在認人手續前「易容」?

無法例禁止他人「易容」,但如疑犯外表明顯改變,執法人員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認人手續。

6,睇戲成日見的執法人員提水,得唔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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