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陷入樽頸。很多人不甘心在沒有直接收穫下撤退,同時,要升級又難。
公投求突破?
於是有人提議公投。以香港議會權力之小,特別是議員權力超小,同時主流泛民又如此不濟,在此情況下,議會鬥爭最多只屬防守陣地,而難成進攻陣地。如果佔領街頭難以迫使中央政府讓步,則公投也不會做得到。其實,正正因為議會政治的局限,才有雨傘運動啊。其次,把陣地從街頭移向投票箱,其實更無把握:凡是一場巨大群眾運動,它雖然刺激普羅市民進入運動,但它也必然把更多沉默而保守的群眾推向反面,一有機會投票,就可能大量投票反對。1968年五月法國革命,學生罷課,繼之以一千萬工人罷工,成為運動升級的關鍵。但是六月的國會大選,竟然是戴高樂大勝。
當然,策略之所以為策略,在其必然隨機應變,所以少有絕對合適或絕對不合適可言。但可斷言的是,即使上述策略可行,也不應該是主要對策。
運動自可繼續要求特區政府向中央爭取撤回人大決議,但那原非特區政府權力所能為之,繼續與政府在此角力,像向和尚借梳。同時,繼續佔領而無突破,會繼續消耗運動,很快彼盈我竭,結果也是達不到目標的。
主要對策,是另一種升級,是正式讓民生議題列入雨傘運動,讓普羅市民正式參與運動。
提升為民主民生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