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校園上星期五舉辦的音樂會,因為樂隊「血汗攻闖」獻唱歌曲「Fuck The Police」,因為曲中有批評警察的粗口歌詞掀起軒然大波。可是,網上討論以至媒體報導都只是集中批評樂隊不應該唱粗口歌,或是不應該在大學演出粗口歌,卻未有問及根本問題:為什麼我們需要批評警察的粗口歌?
網上批評集中在歌曲中的數句粗口歌詞,卻不關心歌曲並不是什麼人身攻擊,而是想要大家關注警權過大的問題。在雨傘運動中,警方出動催淚彈、胡椒噴霧等,用過份的暴力對付市民、無線記者拍到警方圍摳參與運動的議員助理、警方對運動的參加者與反佔領的示威者選擇性執法、在拘捕過程中極不透明,完全不講程序公義(如有被捕人士指警方不解釋被捕者的人身權利、被要求無顧搜身等)、警方過了半年才檢控參加者等等。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下,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對警方的做法感到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