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now新聞截圖
標準工時委員會及統計處去年的調查指出,本港僱員每週工時中位數為44小時,其中中式酒樓菜館及保安更高達60多小時,而逾7成打工仔超時工作沒有獲得補假補薪,如同白做!面對無良僱主長年壓榨,梁振英競選時曾承諾訂立標準工時,但本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卻對此隻字不提,一再「走數」,刻意拖延。
其中商界對立法反對聲音最大,聲稱標準工時反限制港人多勞多得的機會,立法後將提高營運成本,而部分行業如專業人士、管理階層等工時不定,亦難以計算。然而,商界混淆視聽,妖魔化標準工時立法等指控全屬謬論。首先,標準工時不等於最高工時,即使僱員已達至標準工時,仍能選擇加班;但僱主必須補水,加班費亦需較日常時薪為高,真真正正確保多勞多得。 其次,雖然加班費開支增加,但員工的生產力在工時減少下將同時提升,兩者相互抵消,對營運成本的壓力其實不大。倫敦大學學院的研究顯示,長期每日工作超過11小時的人,患心臟病的風險比每日工作7至8小時的人高67%。而香港小童群益會的調查亦指出,逾半家長因超時工作減少與家人相處的時間,家庭生活易生磨擦,更疏於與子女溝通,間接影響他們在學業能力、社交能力及行為操守三方面的表現。標準工時能改善僱員的健康和家庭關係的滿足感,繼而提高工作效率,僱主亦有所得益,加班費用得其所。事實上,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指出,超時工作10%,每小時的生產力會下降2.4%;而每日工作超過10小時,工業意外的機會亦較正常多出四成,盲目加班終也是得不償失的。最後,部分行業難於計算標準工時的擔心,只是杞人憂天。政府大可豁免某些行業,例如需隨時候命的管理階層、於繁忙季節工時特別長的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和工時不定的創意設計行業等,彈性處理。由此可見,商家以生產競爭力和靈活性為名,剝削員工為實,所謂反對標準工時的理由根本是繼續自肥的擋箭牌,有欠說服力。
環顧全球,逾百國家已實行標準工時。以南韓為例,其《勞工標準法》規定員工每周不得工作多於40小時,若超時工作亦不得加班多於每周12小時,加班費為正常工資的1.5倍。雖然南韓工時仍屬過長,但有關政策已成功令工時顯著下跌,2010年的每年工時便較1997年的水平大跌400小時。又如台灣推行標準工時後,每年工時亦減少200小時。一岸之隔,港、韓、台同為工時長的亞洲地區,其成功的例子正好讓本港借鏡。再參考英國實施標準工時後,英國貿易及工業部指出不少機構認為此對職業安全及健康有正面影響。其中聯合利華食品廠的請假率更減少至只有百分之二,低於行業平均數字,大大提高營運效率。香港作為國際都會,在勞工保障上卻遠落後於人前,政府實應彷效外國,肯定標準工時的效用。
每當論及勞工保障,總有人搬出獅子山下精神,認為打工仔不應諉過於政府,反要努力拼博。然獅子山下精神早已過時,上一代能以勞力換來安居樂業;但現今年青人同樣疲於奔命,無償加班,卻慘成「窮忙族」。漫長的工時剝奪打工仔社交生活、家庭生活、和娛樂的時間,甚至賠上健康,卻無出頭天。故此,年青一輩不再只期望賺錢養家,亦希望獲得合理待遇,在工作中追求夢想。智經研究中心的調查指出,優厚福利、工作時間和工作環境自由度都是青年人最著重的工作目標。政府必需正視年青僱員訴求,打破舊有思維,規管工時以達至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社民連已就財政預算案展開拉布,爭取訂立標準工時、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及反對機場第三條跑道。政府若接受其中一項訴求,社民連都會停止拉布。訂立標準工時為民紓困,解決立法會內拉布僵局,主導權全在政府手上,請梁振英盡快兌現承諾,勿再「走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