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詩經》可以學很多修辭格,而且比坊間林林種種的修辭學書管用、有趣多了,例如比喻。拿陳望道的《修辭學發凡》為例,他就這樣解釋比喻:「思想的對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類似點,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食物來比擬這思想對象的,名叫譬喻。……這格的成立,實際上共有思想的對象、譬喻和譬喻詞語等三個部分。」陳望道對比喻的定義,連同他對類型的劃分(即明喻、隱喻和借喻),論述嚴密分明,如今已成學術界常用的教材。不過,如此學修辭,閉門考試可以;寫詩填詞則未免緣木求魚。作家運用修辭,根據的是自己心中藝術創作的需求,而每次創作根本沒有什麽規則可循。什麽時候用明喻,什麽時候用隱喻,修辭課不會教,也教不到。當然,我不是說修辭學沒用。它有用,但不在寫作時有用。那一刻,需要的,是作家對題材和文字有過人的敏感。這一點,如果真是要從修辭入手,還是要大量閲讀前人作品,培養自己對修辭的感覺。
講比喻,《詩經》就有好多。粗略來説,大致有兩種,一是通篇皆比,例如〈魏風.碩鼠〉,首章是這樣:「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全詩三章,均是反覆描述貪得無厭、不知回報的碩鼠,以此比喻貪得無厭的統治者。比喻從開首一直貫穿到篇末,令詩作富有寓言的味道。這種用法,新詩一樣有,也帶點迷離夢幻的感覺。例如羅樂敏的〈會有一束光〉,那一束光就是從頭到尾出現三次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