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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否決寶雲道17號建車路 美港聯盟冀政府重視行人權利

城規會在九月十二日(今日)否決議寶雲道17號綠化地帶興建一條私人通路連接大宅及寶雲道的申請(規劃申請編號A/H12/28)。本會透過網上聯署及在寶雲道設街站,合共收集超過3,250個簽名反對。運輸署、規劃署等多個政府部門亦不支持項目。本會對城規會決定表示歡迎,期望政府加強對香港行山徑的保護,保障行人權利。

公眾一面倒反對

寶雲道17號業主擬佔用1,700平方米綠化地帶的政府土地建車路,接駁寶雲道,建路需砍伐108棵樹木,破壞景觀及斜坡安全,亦令熱門行山徑及步行徑寶雲道受嚴重影響。

本會早前透過網上聯署及在寶雲道設街站,合共收集到超過3,250個簽名,反對寶雲道17號建車路,破壞香港著名的健身徑。公眾諮詢期間,城規會僅收到一位市民支持計劃。

運輸署:行人優先使用寶雲道

根據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討論文件,運輸署指寶雲道是香港其中一條受歡迎的步行徑,而且行人現時是優先使用寶雲道。署方認為,發展計劃未清楚解釋日後行人及車輛將如何共處,及質疑建路期間對寶雲道行人構成阻礙。(見城規會討論文件(下稱文件),段落9.1.3)

運房局質疑建路工程未必屬小規模工程(minor work),根據《道路條例》有可能需要刊憲(見附件,段落9.1.4)。漁護署關注計劃砍伐大量多種原生植物(見文件,段落9.1.16)。規劃署指出「綠化地帶」內是不准進行發展的,車路佔用1700平方米政府土地,又要砍伐多達108棵樹木,但只為服務一間佔地1000平方米私人屋,是過份的(excessive),故不支持項目。(見文件,段落11.1)

行山徑屢受威脅

美港聯盟歡迎城規會否決寶雲道17號建車路計劃。現時行山徑屢受威脅,發展商為提高物業價值,紛紛向政府申請擴闊道路,甚或改變原有用途增加車流,阻礙行人享用行山徑的公共空間。

美港聯盟主席梁戴月琴認為,今次運輸署及規劃署認真看待行人權利,這項原則應該廣泛應用於全港,「運輸署及規劃署今次以寶雲道作為行山優閒跑步徑為其中一個理由,反對興建行車路。但不過一年前,運輸署及規劃署卻輕視盧吉道27號改建酒店,損害行人使用盧吉道作優閒步行之用,做法不一。寶雲道奠下明確先例,行人的道路使用權亦相當重要。美港聯盟呼籲當局雖然已批准盧吉道27號改建計劃,但因盧吉道屬熱門步行徑,運輸署應拒絕向發展商批出盧吉道行車證,保障行人權利。」

美港聯盟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美港聯盟聯署反對信:http://goo.gl/OrKSOS
【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討論文件A/H12/28C:http://goo.gl/Z3my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