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為《有關2014年8月24日下午,一架自製木車「企鵝一號」被趕詳細經過。》
2014年8月24日下午2時半,我們舉辦夏慢漫生活節的一班朋友到沙田大會堂外俗稱的百步梯,帶同自製木車「企鵝一號」,於中央一處坐下。
而我們來沙田大會堂的樓梯之目的是,希望「企鵝一號」作為拍檔,四處到各區以流動形式與路人溝通,與他們分享及討論對空間的想法。坐下沒多久,接近下午三時,一名男保安走過來說,這處不可擺賣。我們回應在做的事沒有存在金錢交易,只帶了幾本簿,一些筆,與有興趣的人一起坐坐聊天,又或是請他們在簿記下他的意見及想法。同日,有些樂隊在新城市對出空地,申請及參與做「開放舞台」表演。
約十五分鐘後,一名康文署女副經理第一次來與我們交談時,並找「負責人」對話,但事實上我們是一班朋友,根本沒人她指的負責人。於是我們開始與她及保安們討論,之後她與我們達成第一次「口頭承諾」,是將木車的兩邊門收好,令車「佔」空間的範圍縮小,她和保安們就暫此離開。 而當時,在旁邊的市民都沒有參與討論,事後亦沒有表示對我們行為感到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