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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2014香港好波

香港仍然有球迷

早前馬高兄詢問小弟可否寫兩筆香港波,收到同行的邀請,當然鼎力支持。近年本土意識抬頭,香港足球也出現一批熱愛香港波的人士,而且人數越來越多。或者很多人會問,香港波仲有人睇,其實現時香港的本地球迷人口,比以往有不少增長。有幸見証80年代精工最輝煌時期,大球場經常爆滿。不過其實80年代也有過小貓三、四隻的年代。我還記得當年擁有六名南韓外援的海峰,一場對警察的比賽只有100多名球迷入場,橫風橫雨,小弟與家父一起在場看著海峰以2:0擊敗警察。賽後海峰答謝我們的熱烈捧場,送了兩張銀牌決賽對精工的門票。

最近入場觀看東方對南華的聯賽,正值佔領運動與跑馬的星期三舉行。雖然入場人數不多,只得2000人左右,但在場球迷的打氣聲以及球會組織的打氣工作,實在令人欣賞。這批香港球迷,對香港足球支持的堅強信念,不下於年青人對民主選舉制度的執著。或許人們仍然批評,現時的球迷入場人數不多,可是羅馬不是一天建成,反國教初期,也只是黃之鋒與少數的學生在街上一張復一張的傳單,向市民解釋理念。東方全年的門票只是200大元,還有娛樂比這更廉宜嗎?正如沒有到過佔領區,你根本不會明白本土藝術品之創意與概念

香港球員不是港孩

畸型的生態消費——由阿河之死到元朗大棠動物園

阿河死後,有朋友問:「其實河馬是很重的,怎麼能跳出車廂呢?」我告訴他據說阿河是受了驚嚇。朋友後來說:「阿河是為了自由狂奔。」

是的,河馬阿河死得實在悲壯。他奮力一跳,終以性命告訴我們甚麼是「不自由,毋寧死」。我不知道河馬的跳躍能力有多高;由車廂到路面的距離,對阿河來說,可能是一道孤絕的懸崖。

阿河一生與故鄉無緣;十二年前他生活的高雄大非洲野生動物園突然結業,當中的虐畜情況方被揭露:孟加拉虎奄奄一息,鴕鳥餓死,阿河的同伙已死掉,只餘下阿河,被送到牧場,繼續受折騰。涉事的天馬牧場臭名遠播,之前已多次涉及虐畜事件。「動物園」或許已是過時字眼與經營方式:既然潮流興「環保」講「生態」,就把動物園易名「牧場」「生態園」,規模細成本低,而且命名帶著光環,好令東主和消費者自我感覺更良好——連清潔商都在公司名中加上「環保」二字,還有甚麼是政治不正確的?

世界各地的動物園都不時傳出照顧不善甚至虐待動物事件,香港也不例外。元朗大棠那個所謂「生態公園」近日就上了報紙:山羊綁頸,老牛拉車,野豬困籠。場主當動物是活生生的搖錢樹固然可恨,我更想問的是那些拖男帶女扶老攜幼的參觀者:難道你就看不出綁著山羊的繩太短,一條牛拖著坐了四五個人的車實在吃力?是甚麼令你開心得連常識也拋棄,是羊兒的揸頸就命還是老牛的逆來順受?請別以「接近大自然」為名,我實在看不出被綑綁勞役有多「自然」!

不做餐桌順民

最近,勉為其難地參加了一個婚宴,雖然事前已有心理準備是傳統肉宴一頓,但到了正式坐在席上經歷那三個多小時,依然難耐。 難耐並非因為看著別人飽餐而自己死守不吃,而是餐桌上浮現著一幕一幕動物受盡折磨、慘遭宰殺的畫面。吃肉在當下仍然被視為「正常生活」,但肉食菜式在宴會上似乎特別惹人愁緒和憤慨(這最少是動物維權人士的共鳴)。

我們不時在紀錄片中看到原始部落或宗教族群在祭典上宰殺動物奉獻神靈的場面,在筆者小時候,這些畫面被人視為奇趣錄,甚至可以成為影院的賣坐票房,時移勢易,今天這類畫面如在電視播出,必成大量投訴的對象。究竟,這種態度和價值觀的轉變代表了甚麼? 是否今天人們已接受不了宰殺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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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解構兒童保護令 制度歧視基層 容許警方繞過法庭須檢討

文:Betty Wah
題為編輯所擬,文稿經編輯修訂

關於警方申請兒童保護令,接管14歲少女一事,我曾提供警司警誡支援服務、外展服務,目前任學校社工,可以解構下個案,歡迎廣傳!

1. 基於當事人是少年,在法院內庭審訊,資料不公開。

2. 警方向法庭申請,一定有齊基本證據才會開庭。第一庭的結果一定是先索取社署報告。報告撰寫需時14日至21日,期間法庭可以指定受保護的青年人及父母居住地點、何時回家、需上班上學、可以或不可以前往甚麼地方。能否回家視乎家人的照顧能力而非意願。

3. 法官如何判斷?第一庭最多只聆訊約半小時,影響法官判斷最大的因素是開庭前呈交的報告,其次是家長及青年人在庭上的表現。

4. 警方一旦將個案呈交法庭,十居其九都要求接管,因為警察並非社工,不敢同時申請保護令的同時又同意該少年回家讓家長監管,這點稍後再補充。

5. 法官傾向相信交的報告,因為申請C or P(兒童保護令)頗為繁複,如果資料不足會被法官批評。

台中河馬摔死揭圈養動物慘況 香港動物園同惹爭議

圖:中時電子報

(獨媒特約報導)上周五(26日)台中天馬牧場中的河馬「阿河」在運送途中跳出貨車,導致橫膈膜撕裂、腿部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躺在街上3個小時後才得到救援,最後於本周一(29日)死亡。事件引起台灣社會反思圈養動物違反自然,侵害動物權益,有網民發起「無限期抵制天馬牧場」。香港社會亦關注事件,事實上本地的圈養動物情況也備受爭議,元朗大棠生態園及海洋公園均多次被指疏忽照顧動物,甚至刻意隱瞞園內動物實際生活狀況,而現今香港法例未能完全規管。

阿河兩次重摔致死

早前因天馬牧場水池維修,32歲的河馬阿河短暫離開後於26日被送回天馬牧場,運送用的貨櫃未有加裝圍欄,途中阿河疑因受驚而跳車,導致橫膈膜破裂。工作人員於27日再用貨櫃將阿河移至一魚池養傷,阿河體重約1.2噸,吊送貨櫃的掛鉤和鐵鍊斷裂,貨櫃從2米高空重摔地面。最後阿河於29日清晨6時被發現猝逝,解剖發現阿河的橫膈膜撕裂,傷口長達30多厘米,肺部由胸腔掉至腹腔,窒息而死。

少年法庭和兒童及青少年院

昨天晚飯後,打開電腦,就看到一宗較為轟動的新聞,就是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用粉筆畫花的14歲少女,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更以女童父親無力照顧為由,向少年法庭(97前叫兒童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接管女童,而女童並要還押在屯門青少年院到下月19日再審。可能很多人覺得不是暫住,而是還押,因為青少年其實就是一個另類的羈留中心。因應這件事,和很多人聯絡和了解事情,匆括警察,記者,律師和一位曾經在兒童院工作過的,也從他們口中得到一些資料,但原來,這些審訊的所有資料,都是不能夠公開,例如,女童姓名等的資料,也是受到保護,所以,不能說太多,唯有用分析的方式來和大家分享。

開始,想給大家了解一下有關少年法庭的資料,少年法庭(97前稱之為兒童法庭)是香港專門處理16歲以下少年犯或兒童犯的法庭。除了殺人罪外,如果犯案者為16歲以下的少年或兒童(而該案件沒有年滿16歲人士同時被控的話),案件都會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亦有權對18歲或以下的青少年發出監管及保護令。(根據香港法律,未滿10歲的兒童不能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不會受審訊。)

就警方向「連儂牆少女」申請保護兒童令之聲明

文:進步教師同盟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23日一位女生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連儂牆」以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當日女生被警方拘留長達17小時,已經是極受爭議的處理手法。12月29日,警方突然向少年法庭為申請保護令接管該名女生,法庭裁定女生需由社署接管並送入女童院三個星期,將意味女生無法和家人渡過新年,並失去正常上學機會。我們認為警方的行動無理,並在此提出強烈譴責!

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務須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使兒童與父母分離,除非經過法院判定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而且有其必要。

「保護兒童令」的原意是保護兒童免受疏忽照顧和虐待之害,由於兒童被強制離開家人,可能對他們的成長構成長遠影響。 基於上述基本原則,一般情況下在警方申請保護令之前,都會先勸喻父母合作,並在家長不合作或其他特殊情況下才考慮將父母和兒童分離。

我們認為女生在牆上以粉筆畫花,如涉嫌違法,警方應正式落案起訴,由法庭審訊裁決。但警方選擇不以票控,反而申請接管該名女生,這明顯和一般處理同類案件如塗鴉的處理手法不符,令人質疑是以「保護」為名,恫嚇爭取社會公義而行動的學生為實。

如果發現被《The Interview》騙了,就不要再受傳媒機器蒙蔽!

《The Interview》,這套關於刺殺金正恩的電影,險些兒無法在美國上映,反而使更多民眾走進戲院支持電影,以支持美國言論自由、創作自由云云。即使電影無法在美國影院上映,網絡的力量還是無法遏止。現實中的無形之手如何竭力阻止電影上映,恰恰呈現了電影中金正恩的窘態。

兩位男主角Dave 和Aaron是娛樂訪談節目的主持和監製。正當Aaron被同窗當頭棒喝,反思傳媒的天職時,機緣下得知北韓總統金正恩是Dave的視迷。他們決定把這個黃金機會,前往北韓這個謎樣之國訪問金正恩。CIA則欲借他們之手刺殺金正恩。

空間覺醒的前雨傘運動簡史

轉眼間,「雨傘運動」已踏進第九十三天。雖然,金鐘夏慤道、旺角與銅鑼灣等幾個主要佔領區早已清場,但政府總部外的添美道(又稱「添美村」)至今仍然有人佔領留守,被驅散的各區原佔領人仕,則改以流動佔領的方式(俗稱「鳩嗚」),延續運動。 雨傘運動將如何終結,仍未可知,而在運動期間在民間社會所釋放出來的大量政治能量,將以何種形式轉化,則尚待進一步的觀察。然而, 可以肯定的是,雨傘運動對於香港各個領域的影響,可謂劃時代的。

在雨傘運動開始後不久,筆者曾經在本版撰文指出,這可算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人民最大型的社會與政治參與運動,由於佔領行動對於日常生活空間的運作的暫時打破,在市民之間所引發出來的巨大文化慾力,是前所未有的。「這一股巨大的文化慾力,將是任何從政者所不能少覷的。 佔中之後,人民會有新的生活想像,我們都回不去了。」(本版,2014年10月13日)而這股文化慾力最能體現於市民大眾對於空間政治的覺醒與想像。

空間覺醒有段古

雨傘運動 鎂光燈外的抗爭故事4 — 佔領後的佔領

主流媒體的鎂光燈外,另一段抗爭者的故事 – 留守添美道

正當大家都在為二零一四年作種種的年度總結時,經常聽到的是說「雨傘運動佔領了金鐘七十五日,在清場後終於落幕」,在我看來這像是陷入了一種自我麻醉的狀態。大家似乎不知道,或是不想知道,在今天,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鐘添美道還有抗爭者在留守。然而,添美道上的一百零七個帳篷在「清場」後很少走進公眾的視線,主流媒體亦選擇不作報導。

「運動仲未完架。」面前的阿毛由930開始佔領金鐘,「清場」後,他繼續以留守的方式進行抗爭。到了這個時候你可能會問「都清咗場啦,仲佔領嚟有咩用?」同樣的問題阿毛都思考過,「我明白其他人可能會諗佔領過咁多地方都向唔到政府施壓,宜家仲佔嚟有咩用。但我又諗,係唔係宜家覺得無用就唔做呢?928之前人人都話佔領無用架,咁點解當時仲會有人肯企出嚟呢?」你可能認為阿毛太天真,但他只是認為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崗位,正如現在有人鳩嗚、有人考慮選區議員、有人選擇洗樓走入社區。他直言他實在想不到在清場後自己有甚麼可以做,他覺得留守添美道的影響力可能很少很小,但他都願意去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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