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的第二天,如你們所知,《撐起雨傘》獲叱咤頒獎禮「我最喜愛的歌曲」獎,我感謝支持這首歌及支持雨傘運動的朋友,請容我以粗糙文筆重頭補上些感言。
首先,容我把記憶撥到二十歲時。
因為記得那時候,我寫了人生第一首出版歌—— 《窮得只有愛》,那時候,自己立志要成為全職音樂人。當然這樣下去一陣子後,因種種現實原因,久而久之無力的我,最終還是先找了份全職工作,在現實與理想中間遊蕩。
記得那時起,本來我以為我寫的歌質素定會變差了,可日子持續,我卻發現,原來身在社會一直撐下去,其實有無數一同奮鬥的同路人,而慢慢地,我亦意外地反而能撞擊出更多緊貼世界、更自滿的歌。
一直慢慢前行至今,二十五歲的我發現好多香港人跟我一樣,我們都有兩個身份:白天是個「打工仔」,朝九晚五,夜晚我們則會埋首夢想中,都不甘心草草就此一生。晚上的我會化身成音樂人,呆在自己studio做音樂,studio是個工廈100呎小單位,單位外走廊每晚九點正準時會自動熄大半的燈,還記得,頭幾晚我從studio離開時,一開門就被嚇死——鬼地方。
不過,《撐起雨傘》的原形 ,就是在這鬼地方完成的,回想完成後,我戰戰兢兢share到youtube,未妄想一首歌能改變人什麼,也清楚唱首歌不見得會帶來真普選,然而,我就是想完成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