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傳旺角清場在即,代表旺角禁制令第三被告的吳靄儀大律師,緊急發文說明禁令內容。指禁令要求,是「由執達吏」負責告知佔領人士禁制令的扼要內容,並經過連串程序後才可進行拘捕。
吳靄儀又指,打官司時庭上代表小巴的士的大律師,指禁令只想清雜物不清人,質疑現在潮聯是否推翻庭上的發言。又指禁制令只能由原告人書面授權的代理執行,按潮聯律師周六向傳媒所說,小巴司機會參與執行,質疑被告如何知道來清場的小巴司機是否已得書面授權。
11月21日上星期五,上訴庭駁回潮聯小巴公司案第二被告吳定邦上訴許可申請(案件編號HCMP 3028/2014),但在判案書中以大篇幅「澄清」原訟庭11月10日發出經11月13日修改的禁制令中,極具爭議的執行部份。由於潮聯已公布最快本周二會執行禁制令,並向傳媒表示,會有小巴司機參與清場,本人認為公眾應知道根據上訴庭所說,警方和執達吏各扮演的角色。
原訟庭命令極具爭議,因為涉及警方角色,這個做法不但罕見,而且在法律權力上可以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