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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公屋住戶申報昨展開  羅淑佩指已特別關顧長者

(獨媒報導)新一輪公屋住戶申報昨日展開,住滿15年的公屋全長者戶需要申報居住狀況,但不需要申報資產,涉及約12萬戶。房屋署署長羅淑佩稱,當局已特別關顧長者,理解住滿15年的公屋全長者戶不需再申報資產,或持有物業:「我哋都知道老人家係要退休,佢要有個積蓄,所以我哋明白嘅。但要話俾我哋聽,你係唔係持續喺個公屋單位裡面居住。」她指出,長者如有特別原因可作申報,房署會就每宗個案酌情處理。

房屋署去年10月推出加強版公屋住戶申報制度,以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昨日已向住滿15年的公屋全長者戶,另入住剛滿2年的非全長者戶,及到期申報的富戶派發申報表,租戶必須在11月30日前交回表格。

羅淑佩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講述措施,重申公屋住戶必須符合「持續居住」。被問到持續居住的定義,她解釋即為「連續三個月居住」:「我哋都係一般講緊,你三個月裡面居住啦,唔係淨係朝頭早返吓嚟,夜晚黑都要喺度瞓。」她表示,如有長者因病進出醫院,當局會考慮相關情況。

如入住院舍亦設適應期 喚可找屋邨經理「傾吓偈」

區議員倡重置馬己仙峽道界石 強調「歷史不應分政治」

【獨媒報導】原本位於馬己仙峽道15號的維多利亞城界石於2007年6月突然被人移走,至今下落不明。有中西區區議員就建議原址重置界石,並要求當局保護現存9塊維多利亞城界石。不過,地政總署及古物古蹟辦事處均未有派代表出席今早舉行的中西區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有份提出建議的李志恒會後向《獨媒》指,界石是屬於「歷史遺物」,認為對香港有任何歷史意義和價值的事物都應適當地保存,「歷史唔應該分政治因素係入面」,並反指如果因界石具殖民地色彩就要將其淡化或去除:「咁唔通維多利亞港我哋又要將佢改名咩?」

部門無派代表出席會議 僅一議員發言

中國遊客滋擾在台港人集會 陸委會:已強制出境

(獨媒報導)在台港人團體前日於台北捷運西門町站出口廣場前集會,抗議中共建政75周年。兩名中國遊客破壞「光時」旗幟,將旗拔起並丟在地上,其中一名男子大叫「今天是中國國慶節,我不允許有這種旗插著」,又指「台灣和香港是屬於中國的」,在場戒備的警員立即制止。台灣移民署今天表示,兩人違反入境許可規定,將要求兩人出境。

在台港人早前組成「十一行動團隊」,並獲准在台北捷運西門站1號出口舉辦反對中國「十一國慶」的集會。在集會現場豎立「光時」」黑色旗幟,約20人出席街頭集會。

聲稱「探親」入台 惟親人7月已回內地

但在集會開始發言前,兩名中國遊客上前滋擾,將「光時」黑旗拔起並丟在地上,其中1名男子大叫「今天是中國國慶節,我不允許有這種旗插著」,有集會人士試圖制止,但另一中國遊客上前搶旗,大叫「台灣和香港是屬於中國的!」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今日表示,兩名姓姚的中國遊客由台北市警方移交台北市專勤隊處理,並確認兩人違反大陸地區人士入台許可證的規定,將廢除兩人停留許可的資格,並註銷出入境許可證,會要求強制出境。移民署又指,兩名涉及中國遊客以「探親」為由申請入台,前日於西門町滋擾在台港人活動。

4前學聯幹事去年遭入稟促歸還會所物業 原告今撤回訴訟 惟拒付訟費

【獨媒報導】學聯多年來除了依靠會費收入外,會章亦規定「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須每年撥款予學聯,而多年來公司董事局中,親建制人士和學生董事人數各佔一半,惟近年學生會相繼缺莊和解散,親建制董事變成「大多數」。直至去年7月,公司入稟區院,要求4名前學生幹事交還兩個學聯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其後申請凍結學聯資產獲批。案件今早(3日)再聆訊,原告人表示撤回所有法律程序,不再控告4名學生,但反對支付訟費。代表4名被告人的大律師則指,4人在法律程序開始當天已經不是學聯幹事,因此原告人錯誤地控告4名被告人;當被告澄清並非現屆幹事,惟原告依然堅持繼續訴訟,所以4人沒有理由承擔訟費,相反他們應該得到訟費。聆案官陳業禧最終批准終止訴訟,並指示雙方就訟費爭議提交進一步書面陳詞。

原告為「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由謝偉俊律師行代表。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資料顯示,現任公司董事有6名,包括現任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馬逢國、梁柏頌、侯叔祺、甘志強、古瑞森及李乃堯,惟沒有任何學生董事。

涉世界女排聯賽侮辱國歌 21歲自閉症男放棄上訴 即時入獄8周

【獨媒報導】一名患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的21歲青年,涉於去年6月紅館舉辦世界女排聯賽奏國歌期間,倒豎姆指、發噓聲、掩耳及高唱《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等,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被裁判官林子康判囚8周。他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聆訊。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指,上訴人及其家人考慮各因素後,決定放棄定罪及判刑上訴。上訴人向法官張慧玲確認,並表示明白需要即時入獄。

被告陳柏叡(21歲,無業)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指他於2023年6月16日,在紅磡香港體育館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原審裁判官林子康早前指,上訴人經審訊後罪成,但仍堅持法庭已拒納、他受「迪士尼人」影響犯案的說法,又指自己無意圖侮辱國歌,明顯無真誠悔意,故以9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上訴人患自閉症和過度活躍症,判監對其精神狀況或帶來較普通人嚴重的影響而減刑一星期。就辯方望判緩刑,林官認為看不到有充分理據可「法外開恩」,緩刑完全不適合,終判監8星期。

林官早前裁決時,拒絕接納上訴人供稱因不滿身穿迪士尼衣物的人支持中國隊而作出涉案行為,認為其行為全屬自主,純粹因為不喜歡中國隊及國歌而公開故意侮辱國歌,事後捏造與病情相符的解釋作掩飾。

《獄中信——鄒幸彤》入圍金馬獎「最佳紀錄短片」  製作團隊:不讓歷史留空白

(獨媒報導)今屆金馬獎入圍名單昨日釋出,由新聞平台「綠豆」製作的《獄中信——鄒幸彤》入圍「最佳紀錄短片」。該片整理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自入獄以來的公開書信和法庭陳詞,再以動畫及聲音演繹,以「記錄新香港這個時代」。「綠豆」說,隨著鄒在囚日子愈來愈長,漸漸也愈來愈少傳媒報道她的狀況,製作此短片是為了不讓歷史留空白。

另外,今屆共有9部來自香港或港人製作的電影/短片入圍金馬獎獎項。《從今以後》獲最多提名,包括最佳剪輯、最佳導演、最佳電影和最佳女主角,演員鍾雪瑩則憑《看我今天怎麼說》連續兩屆入圍最佳女主角。

以動畫、聲音演繹鄒對法治思考

港足征列支敦士登決選名單 大埔翼衛尼高拉斯首次入選:好興奮

【獨媒報導】香港男子足球代表隊將作客歐洲迎戰列支敦士登,及主場對柬埔寨,昨日公布決選名單。效力港超聯球隊大埔的翼衛尼高拉斯,首次進入決選名單。尼高拉斯向《獨媒》表示好興奮,指能夠穿上港隊球衣是一份榮譽,又感謝教練及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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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梁諾恆續落選 黃威、胡晉銘名落孫山

港隊在10月10日作客列支敦士登,15日返回主場香港大球場對柬埔寨,足總昨日公布決選名單,其中效力中超球會浙江隊的梁諾恆、中甲球會廣西平果哈嘹的勞列斯等都落選,理文兩名中場黃威及胡晉銘亦同樣名落孫山。

廖子文鄭子豪刑期上訴得直 上訴庭頒理由:考慮原審法官原意、二人獄中行為良好

【獨媒報導】「12港人」廖子文和鄭子豪分別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及於灣仔單位藏汽油彈半製成品和材料,區院法官游德康下令兩案部份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31個月。惟懲教指在妨礙司法公正案判刑當天已視二人服刑完畢,乃至翌日即使法官下令兩案部份刑期同期執行,懲教署也無法遵循相關的命令。二人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在今年3月的聆訊中裁定二人上訴得直,即時釋放,直至周一(9月30日)頒布判決理由。

上訴人希望法庭能考慮獄中行為良好的扣減,能再下調刑期至16個月。上訴庭指,二人一直紀錄良好,若然兩案合併判刑的話,兩案刑期均可因獄中行為良好而扣減三分一;惟實際上兩案分開判刑,不能否定兩名上訴人是被奪去了在「12港人」案的減刑機會。考慮到原審法官的原意等因素,認為若然不把汽油彈案的刑期下調至16個月,不會公道,最終裁定上訴得直,將汽油彈案的28和27個月監禁撤銷,一律改判為一個可以令他們即時獲釋的刑期。

上訴人鄭子豪由大律師吳靄儀和高麟代表;另一上訴人廖子文則由大律師黃錦娟和管致行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高級檢控官劉允祥代表。

禁餵白鴿令生效兩個月 16人收5,000元定額罰款告票

(獨媒報導)禁餵野生動物條例修訂自8月1日起生效,受禁行為包括餵飼白鴿,違者最高罰款10萬及監禁1年,另外亦引入定額罰款制,職員發出5,000元定額告票。漁護署表示修訂至今,共向39名非法餵飼人士發定額告票,當中有16人是餵飼白鴿和野鳥,最多人涉及餵飼猴子,有19人。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打擊,又呼籲市民如懷疑有人進行非法餵飼活動,可以致電1823舉報。

漁護署表示在新修訂法例的首個月,署方人員先對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的人士作出口頭警告。自9月1日起,人員不再事先作出口頭警告,而是對涉事者即時採取執法行動。漁護署又指,新修例禁止全港所有地方的非法餵飼行為,包括私人地方或處所;執法時間亦涵蓋周末、公眾假期及非恆常辦公時間。

多次跨部門聯合執法

漁護署另外亦與食環署、康文署及房屋署成立「跨部門禁餵執法工作小組」,已經多次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餵飼活動。

署方提供數字,指8月1日至今在不同地方,包括過往餵飼黑點例如元朗明渠、港鐵坑口站附近、金山郊野公園及獅子山郊野公園等,共向39名非法餵飼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最多人涉及餵飼猴子,有19人,另外16人涉及餵飼白鴿和野鳥,有4人則涉餵飼野豬。

港大研究:約七成照顧特殊需要子女的父親 曾感到羞恥內疚

(獨媒報導)近年照顧者悲劇屢次發生,支援措施雖然有增加,但有意見指關注對男士照顧者的支援配套不足。港大發表研究,指約七成受訪父親在照顧過程感到羞恥及內疚,例如有特殊需要的兒女在公眾地方做出不當行為,有人會指責「你點教仔㗎」,令父親感到尷尬和羞恥。研究負責人盧啟聰指出,旁人目光或語言會導致負面行為,例如父親避免帶孩子外出和參加社交活動。有參與研究的受訪者指出,部分人對特殊人士反應過激,例如有港鐵職員曾跪頸制服一名有特殊需要青年,反映社會了解和應對方法都不足。

調查由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進行,共收集437份問卷,結果顯示分別有65.7%及76.2%的受訪者承認在照顧特殊需要子女時曾經出現羞恥感及內疚感,而由羞恥感和內疚感所導致的迴避行為與補償行為則有50.6%及95.2%。另外,以6分為最高,受訪者的羞恥感和迴避行為平均值為3.37分和3分,而內疚感和補償行為平均值則為3.7分及4.1分。

社會與家庭雙重壓力 負面道德情緒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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