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段警員毆打示威者的新聞片於網上瘋傳。公民黨員曾健超遭差人拉到暗角,拳打腳踢,其間有警員把風,近乎有組織犯罪。
從對和平示威者發放87枚催淚彈,到縱容藍絲帶人和黑幫的暴力踩場行徑,以至今次事件,我們也找不到當局有人為此賠上不是,進行檢討,受到處分和負上責任。一切都是輕輕帶過。
事到如今,大家無謂再欺騙自己,說什麼警隊是中立的了。
警察並不是所謂站在中間的磨心,而是背負了清晰的政治任務,是當下特區政府的關鍵盟友。當這屆政府史無前例的處於香港民意的低谷,當它不再能夠進行說服,剩下的就只有以警察武力維持秩序,當然,更包括縱容有利自己的黑幫暴力。由此可見,合法和非法武力,跟這個危在旦夕的政府,其實是唇齒相依。
我這樣說可能引起不滿,正所謂:難道警察都是壞人?
可是這種反問完全是捉錯用神。誠然,脫下制服的警員也可以是好人,但前提是他下班回到個人私生活以後。而在公的層次,一旦穿上制服,他就是個手握警棍、受薪執行職務的人員。今次事件,他們更有着清楚的政治角色,那就是用非常手段「維穩」。所以在構造上,警察和示威者的關係,更像是貓捉老鼠的天生政治關係,而凡此種種,跟貓是性善或性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