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報道,今年會考,有一名患有色弱的學生考獲 8 優成績,他表示,最需要克服的,是分辦化學科實驗結果的顏色轉變。或者,還有其他弱勢學生,通過努力,通過奮鬥,考獲佳績,起碼是令人滿意。這些,都是任何教師所樂見的,應予恭賀及肯定的。
如此,或會給融合教育打氣,甚或讓教育局挪用(appropriate),作為支持融合教育政策的理據。
然而,應予區分的,是「融合教育」和「融合教育政策」,這也就是說,「作為教育理念的融合教育」和「作為政策於本地推行的融合教育」,又或者「理想的(甚或可接受的)融合教育」和「現實的融合教育」、「個別較佳或成功的融合教育」和「有損學生利益或起碼不算成功的融合教育」,均是應予區分的。
不要說學校或教師都不接受「融合的理念」,或不明白「融合的好處」,問題是,理念和理解,改不了有心無力的現實。改正理念和理解,改善策略和方法,效能只及小部份,環顧今天香港學校的教室,恐怕教師有心無力的仍佔多數,利益受損的,到頭來仍是學生。
關鍵仍然是資源,或者說是資源的水平,並未提供足夠的空間,給教師按真正的融合教育施教。換句話說,教師未能給有需要的學生足夠的照顧或「差異教學」(differentiated teaching),因為教師或學校還沒有足夠的空間(也就是沒有足夠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