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澳門政府最近制訂「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的法律,原意是讓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過程中惹上官非時,可以得到司法援助。但是,法案中第四條容許公務員可獲司法援助控告市民,引起公眾嘩然,因為,這條款偏離了司法援助的保護性,很可能帶來嚴重後果。以下文章為澳門青年動力會長阮佩嫦撰寫,文章題目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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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六月下旬提交俗稱「因公法援」或「公職法援」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當中對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影響引發社會極大爭議。因此各界有心人士紛紛表示反對法案。
在社會壓力下,特區政府雖有讓步,刪除第四條中「名譽」兩字,但仍然堅持保留帶有魔鬼味道的「公帑告民」等相關條例。因此在社會上仍然憂心重重。
自五一以來社會上不斷有「反河蟹」的訴求,社會公民意識逐漸提升,強調「知情權」的重要性。更望澳門的公共廣播媒體有所改革。青年動力於六月十三日更舉辦「動力論壇」,期市民可以多多重視「河蟹問題」及關心社會。因此對會令「言論自由倒退」之法案無法接受。從傳媒界的角度來看,他們亦怕被官員告以誹謗等罪,寒蟬效應會令他們在報導新聞時更要「三思而後報」,河蟹現象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