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自維基百科。
香港政府提出全面禁止電子煙在港銷售、進口及製造等,稱要防止青少年吸煙,防患未然,表面上看似理據充分,實為專制,斷章取義、以偏概全,難保是為日後全面禁煙鋪路。
據世衛解釋,電子煙應稱為電子尼古丁或電子非尼古丁傳送裝置,透過霧化器將尼古丁溶液或氣味溶液汽化成水蒸汽,供使用者吸食。這些溶液中的主要成份為丙二醇、植物甘油和香精,化學成份相對煙草燃燒時產生超過400種化學物而言,溶液成份能在生產過程中容易控制,相對而言更加安全。
少數當主流 港府反其道而行
港政指出全面封殺電子煙乃全球大勢所趨,並列出全球13個全禁電子煙的國家,名單如下,泰國、新加坡、巴西、阿根廷、巴林、哥倫比亞、約旦、科威特、墨西哥、巴拿馬、沙地阿拉伯、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乍看之下,有6個中東國家,5個中南美洲國家,以及2個東南亞國家,禁令背後的原因,宗教律法、家長法管治、私煙問題等,惹人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