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六,教協舉行了周年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由三時零五分開始,到16:55結束,比原定結束時間早了35分鐘。我不知道主持會議的教協會長馮偉華會否鬆一口氣,甚至又自我誇耀一番,但看他在會中不下十次提醒會議要開得快一點,與會代表不要說太多,不要太早離開等等,也實在辛苦。
這樣辛苦,是恐怕不夠法定人數,法定人數不足在大學學生會等組織中並不罕見吧,但其底因,多與組織的事工得不到關注,或者成員難有歸屬和認同有關。教協在制度和事工上的沒有好好紥根,正是連開周年代表大會也擔心法定人數問題的底因。
教協會章列明,周年會員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會務報告、重大決策,均於周年代表大會通過。那麼,周年代表大會的法定人數又是多少呢?一百人。教協會章規定,是代表人數四分一或一百人,以較少者為準。目前教協有三千六百多名代表,只要其中一百人出席代表大會就達法定人數的要求。上周六會議,開會時有一百一十多名代表,中途作重大動議投票時曾達一百卅多,末段則回落至約一百一十。馮偉華使會議高速完成,就是不想讓與會代表少於一百人而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