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2歲的伊朗少年犯Saman Naseem,將於2月19日即下週四被處決。伊朗一向有處死判案時不足18歲的少年犯的紀錄,此舉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伊朗亦是繼中國之後,全球第二位最多處決的國家。
對付叛軍的「仇恨真主」罪
Saman 因「仇恨真主」罪(moharebeh)和「在世上散播腐敗」罪(ifsad fil-arz),於2013年4月被西阿塞拜疆省馬哈巴德刑事法庭判處死刑。因為他是當地武裝反對派組織庫爾德斯坦自由生活黨(PJAK)的成員,而且參與對抗伊斯蘭革命衛隊的武裝活動。儘管他曾經上訴,最高法院在2013年12月維持對死刑的判決。當時他只有17歲。
別以為「仇恨真主」及 「在世上散播腐敗」罪與宗教有關,這項罪行在法律上措辭含糊,主要針對武裝起義及反對派軍隊,但實際上,即使沒有拿起武器,只要被指與伊朗政府禁制的組織有聯繫,也可能觸犯該罪行。Saman 於2014年11月20日起與來自伊朗的庫爾德少數民族其他23名囚犯開始絕食,以抗議專門監禁政治犯的西阿塞拜疆省烏爾米耶中央監獄12號囚室的規例。為了報復,當局揚言要加快處決Saman Naseem,並處死囚室內其餘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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