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於信報〈文化論政〉,16-2-2015
生活質素和身份認同成為公民社會近年的核心價值,而「保育」,不論古蹟或社區,從天星皇后、菜園村到新界東北等大型運動都扮演關鍵角色。可惜,地產建屋為施政主軸的政府,保育卻敵不過發展。上月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發佈新的〈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報告顯示民間支持進一步保育古蹟,但古諮會最後結論和建議卻令人憤怒,會方竟然纂改民意,扭曲市民聲音,令古諮會繼續「無牙老虎」的角色。
免費送出的古蹟
古蹟往往淪為發展的藉口,近日,三級歷史建築摩星嶺白屋被政府用一千元,租予芝加哥大學布思商學院(芝大)十年,而建築群被芝大粗暴改建,白屋被玻璃圍牆包圍,淹沒得無影無踪,兩成面積被拆掉,超過二百棵樹被斬(佔山頭的三份之二的樹木)。
摩星嶺白屋,又名摩星嶺集中營,地處偏僻,從五十年開始至1995年,一直是警隊政治部的拘留所,尤其六七暴動間,不少左派名人被關禁在此,受盡嚴刑迫供,包括︰官至助理警司的華人曾昭科及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大舅黃祖芬。建築群記載昔日港英的殘酷統治,也是著名電影的拍攝場地,如威尼斯金獅奬得主「色戒」及王家衞的「2046」也在此取景。無論昔日和現在的歷史,白屋都佔一席位。
如此有歷史意義的建築,近乎免費送予芝大開辦學費達120萬的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課程,2012年該校收入高達18億港元,學店般的芝大究竟讓多少港人受惠呢?諷刺的是批地部門竟是教育局,芝大的改建並未進行古蹟影響評估,也未有諮詢古諮會。校方的辦學計劃只是十年,但十年後,如果校方不續租,現在拆掉部份古蹟,損失卻不能補回。政府草率處理古蹟,歷史被當成地皮,供吸引外資之用。
塵封的古蹟條例
改變不是恩賜,難有袋住先。1976年的古物及古蹟條例至今,任憑世事變幻,40年近乎原封不動。1976-78年的紅磡火車站的保育運動,聲勢浩大,給予港英政府壓力,否則當年〈古物及古蹟條例〉也難以立法。1978年,古蹟學會曾收集一萬五千名市民簽名,上書英女皇要求保育建築,但失敗而回。從七十末至九十年代,保育香港會、九龍公園賣地,反維港填海等事件,保育的聲音在香港從不缺席,波瀾壯闊,要數2006-07年的天星、皇后保育運動,使保育走入平常百姓家,重構本地身份的認同,也為運動方式揭新一頁,快樂文化抗爭、直接行動和佔領成為一代人的生活。其實保育從四十年前已在香港紮根,只是不為官方認同。
操縱民意阻撓保育
2007年前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的新政府文物保育政,至八年後才有跟進,古諮會新出台的〈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列舉多項重要的建議,包括︰將規劃結合保育、採用保育區的概念、為古蹟訂立新的建築物條例,而文件的民意調查中,社會均大力支持。
當中,提出法定評級制度,讓歷史建築可受法定保障免受重建及改動,不像皇后碼頭獲得最高的一級評級依然難逃清拆命運;報告中有55%市民支持,反對者只有22%,古諮會卻建議「善用現行機制」及「研究應否設立法定評級制度,保護已評級歷史建築,並兼顧私有產權」,對賦予法定評級行「拖字訣」;而動用公帑購買歷史建築,六成人贊成,反對只得不足三成,但報告卻建議「鑑於社會未有共識,古諮會認為不應強制購入或強制徵收私人歷史建築,亦不應使用公帑直接購入歷史建築」,直接令坐擁九億巨資的歷史建築保育基金變得不倫不類,只能從事教育和維修。
此外,市民亦支持融入規劃的整體社區保育,限制發展,保留舊區的小販和老店。報告建議卻令人失望,指「先進行研究」是否可行,但珠三角的廣州及澳門早在1982年與1984年已引入「保育區」的概念,保育不只個別建築物,而是街道和社區。報告中,動輒搬出保護私有產權的說辭,實情不改變制度,發展重建作為經濟的核心,保育被當成地產發展的阻力,毫不正視民眾對保育的呼聲。
回首2007年的文物政策至今天的報告,可謂開倒車,兩位古物事務總監林鄭月娥和陳茂波的分別,在於能力和決心。林鄭月娥當年回應天星皇后的保育運動,引入活化古蹟的政策,為古蹟提供保留社區網絡的元素,灣仔藍屋的成功案例,當時可謂創見,而政府山、雷生春開放作社區用途,非回歸初期的前水警總部變成豪華商場或市建局和昌大押式淪為高級食肆,也是回應民間的意見。然而,陳茂波沒有履行林鄭的承諾,沒有將規劃元素放入保育古蹟之內,不惜扭曲民意。地產為先的落後思維,抹煞文化、旅遊倡導的社區創意保育。日後,可預見民間的身份運動將此起彼落,從社區出發,讓政府再次正視保育背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