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城規會上週通過有條件批准發展商御冠有限公司,改建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為酒店。然發展商今日發出新聞稿,指城規會禁止日間在盧吉道行車的條件「不能接受」,指城規會委員「扼殺百年歷史大宅的保育工作。」
發展商指城規會列出的附加條件,令酒店不能有效運作,包括禁止酒店朝七晚九行車,酒店不能補給,行動不便的旅客無法進出酒店。城規會條件同時禁止酒店提供餐飲服務,以免增加污水排放,發展商指這令旅客只能自備飲品。發展商指整個改建計劃,目的是保留盧吉道27號大宅,發展為酒店的目標為可持續發展,指城規會的條件「扼殺」整個「保育」計劃,御冠發言人指保育須龐大費用支持,指市建局中環街市項目正因造價上升而「難產」,城規會條件令酒店無法有效經營,表示或會放棄改建酒店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