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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與代價

天主教靈修傳統中一本經典《神操》,設計了為期約三十天、分為四周的祈禱操練。作者將有關耶穌受難的祈禱默想,安排在第三周,即在祈禱者明辨心意、決志人生目標之後,就是為了測試祈禱者的決心。正如聖經中的耶穌,決定完成天父予其使命,耶穌就要甘心接受使命帶來的一切痛苦,即肉身上的、精神上的、關係上的痛苦。

承受痛苦何所指?我個人認為,痛是即時的痛,苦是綿延的苦。承受痛苦往往是不能逃避的,張力是既要忍耐,卻又難耐。承受痛苦可以是目的,可以是手段,可以是代價。

承受痛苦作為目的,就是為受苦而受苦,作為刻意設計/被安排的個人體驗。只要自己不安排給自己,那就不用承受此等痛苦了。

承受痛苦可以是手段,透過痛苦獲得受苦者所欲的事物或追求的價值,例如是修煉意志耐力,「人子不是要先受苦,才能進入復活的光榮」。而作為手段的受苦,可能是唯一的手段,因為受苦者是需要在痛苦的過程中獲得那些事物或價值。只要放棄所欲的事物或追求的價值,那就不需要經歷痛苦的過程,就免於承受此等痛苦。

承受痛苦可以是代價,因為了實踐某種目的,而不能免除實踐其間所連帶的一切不欲之事物,例如耶穌不是為受苦而受苦,儘管後來的神學發展如此。又如中國的劉曉波,又如香港爭取民主的過程受到當權者狠狠地打壓,例如坐牢、DQ,就是例子。

民主派積極抗爭  狂提規程問題  財委會被迫腰斬

(獨媒特約報導)高等法院昨日作出裁決,宣佈4名遭政府入稟覆核宣誓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喪失議員資格,昨日審議增加36億元教育經常性開支的財委會會議亦宣告暫停。會議今早復會,民主派議員在會上積極抗爭,在開始時已不斷提出規程問題。而在等待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期間,民建聯葛佩㺬在會議室內進行直播引起民主派不滿,會議兩度暫停。在復會後,民建聯李慧琼發言指議員遭DQ是「宣誓宣過咗籠、玩過咗籠」,言論引起泛民鼓譟。主席陳健波以「議員情緒激動」為由宣布休會,會議繼昨日後再次被迫腰斬。

在會議開始時,民主派議員便提出規程問題,質疑陳健波不允許4名議員開會的決定,以及他們過去投票議案是否具有效性。民主黨許智峯質疑陳健波不允許4名議員開會的原因。陳健波回覆指由於法庭已裁定4人喪失資格,並頒下禁制令不允許他們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若容許他們繼續以立法會議員身份開會,立法會以及4人將會有法律後果。

工黨張超雄質疑若然議員非議員身份,為何過去財委會的投票仍然有效。陳健波以《立法會條例》作依據指立法會的程序不受議席空缺影響,條例十分清晰,不明議員為何就此發問。

【總辭不總辭?】朱凱廸:缺乏基礎 必輸之舉

(獨媒特約報導)四議員被DQ不足半日,已出現籲民主派議員總辭的聲音。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晚上集會後向獨媒記者表示,他雖然認同議會並非民主運動唯一及最重要的部份,但認為討論重點應在於到底民主運動是否仍需要議會這條戰線。他直言不認同總辭,餘下的24名民主派議員總辭根本無法癱瘓議會,只是放棄戰場,失去在立法機關制約政府的能力,讓一些法案能即時獲得通過,例如修改議事規則。

朱凱廸又反問總辭後「補選咁投唔投丫?」,他指民主派若參與補選,至少會失去近半議席,等同喪失「三分之一關鍵少數」。他強調現時除了要守住議事規則外,還有政改方案需要守住,民主派緊守「三分之一關鍵少數」議席,尚能否決政改方案。

朱凱迪坦言現時民主運動氣勢低沉,但最大毛病在於戰線不足,而非戰線是否關鍵,他並不贊成焦土策略,認為應思考如何開創更多戰線。朱凱廸認為總辭亦無法令市民走上街頭,是缺乏基礎及條件的「必輸」之舉。

【總辭不總辭?】黃之鋒反對 促餘下民主派議員「貨真價實」不合作

(獨媒特約報導)高等法院下午宣告四名議員喪失議席後,網上出現呼籲民主派議員總辭的聲音,認為目前地方直選只餘下14席,比建制派16席為少,而補選後民主派亦很大機會只會獲得17席,建制派有18席,可通過分組點票修改議事規則。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 Facebook 指總辭理據有三,包括總辭是捍衛港人僅存的尊嚴之舉、反對派已失去關鍵否決權,及剎停議會運作,破壞修改議事規則的條件。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向獨媒記者表示反對總辭,他指只要建制派齊人出席仍然可以「開得成會」(立法會大會只須過半數出席,建制派擁有35席),通過惡法。他以新界東選區為例,若民主派議員總辭,將會有五席出缺,若同時進行補選,在比例代表制下將會有兩席落入建制派手中,不同於2010年五區公投,每區只有一席出缺,民主派肯定能「攞得返」。他反問是否要在這時候「跌多幾席」予建制派,這個問題需留待提出總辭的人解答。

黃之鋒稱理解為何會有人提出總辭,但認為總辭的後果相當嚴重。他認為只要餘下在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有決心,進行「貨真價實」的不合作運動,相信沒有人會再提出總辭。

【反DQ集會】吳靄儀:港人應支持六議員上訴 補選以選票發聲

(獨媒特約報導)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出席反DQ集會,聲援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吳靄儀表示受邀前來,本應提供法律意見,但她表示四人極有可能上訴,「法律意見留返上訴嗰陣講」,希望港人支持。她指亦要支持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二人的上訴,因為當中的法律原則非常基本,重申他們遭受的待遇完全不合理。

吳藹儀又稱,選票才是最強大的力量,她不希望聽到人稱無奈、無助和沮喪,每人都應善用自己的權力。她呼籲在之後的補選,選民發揮力量用兩倍、甚至四倍選票,重奪議席,屆時便可顯得現時用低級手法DQ議員的人幼稚無聊。她重申,希望港人有決心及膽量,用選票發出最強大聲音。

【反DQ集會】民主派集會聲援四議員 參與市民:無可能DQ已經發生咗嘅嘢

(獨媒特約報導)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被禠立法會議員資格,民主派晚上8時在公民廣場外舉行「反DQ」集會,約有700人參與。

參與集會的翟生和翟太是港島區選民,今日聽到消息後覺得很憤怒,立即到公民廣場集會,希望表達憤怒和對4名議員的支持。翟太指出,釋法是在議員宣誓後發生,認為法律「無可能DQ已經發生咗嘅嘢」。她又認為現時民主派內部分裂嚴重,希望能團結一致對抗政權壓逼。

2017-07-14 08.31.34

梁君彥:限四議員兩周內搬走 不認同釋法等於修法 (19:07)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主席梁彥君回應四名議員被取消資格,指現階段正由法律顧問研究判詞,暫時決定給予四人兩星期時間,收拾立法會辦公室的物品。他稱一切後續行動,包括會否上訴,均有待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後再作決定,但認同法庭應為最終判決者。

梁君彥當日裁定四人宣誓有效,今日卻被法庭推翻,梁認為自己是「中立角色」,指任何時候都尊重法庭判決,跟隨香港法律,不認同「行政干預立法」或「影響地區直選如果」等一切說法。他表示當時諮詢過法律顧問,以當時法例作下判斷,其後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觸發一連串事件,包括人大釋法,令情況有所改變,有新的法律先例及基礎。

被問到是否代表中央變相修改香港法律,梁即表示「唔好將你個人想法放落我把口」,他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要相信行政、立法、司法制度,並相信法庭是最終判決者。

梁君彥表示,根據《議事規則》第17條(2),是次裁決不會影響四人在議會上的表決。他續,根據法例,應於21日內刊憲,宣佈立法會四個議席出缺,相信法律顧問會依法例盡快安排事宜。

他指稍後需安排召開行管會,商討後續細節,包括追討議員薪金。他指一如上次「梁游事件」,要等法律顧問意見及秘書處「計數」,小心處理公帑,而收拾物件的兩個星期限期內,四人只可進出立法會地下及辦公室位置。

DQ四議員案判詞摘要

1. 在本案中,法庭須要為以下的法律問題作出裁定:(a)羅冠聰先生(“羅先生”)、梁國雄先生(“梁先生”)、劉小麗女士(“劉女士”)及姚松炎先生(“姚先生”)在2016年10月12日的宣誓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以及(b)他們在法律上是否應被視為拒絕或忽略宣誓。羅先生、梁先生、劉女士及姚先生統稱為“被告人”。

2. 被告人均是2016年新一屆立法會的候任立法會議員。於2016年10月12日,他們在立法會秘書(“秘書”)面前進行立法會誓言。秘書為羅先生、梁先生及劉女士監誓,但是因為姚先生擅自更改誓言的形式,秘書表明他無權為姚先生監誓(“秘書的決定”)。

3. 於2016年10月18日,立法會主席(“主席”)裁定羅先生的宣誓為有效,而劉女士及姚先生的宣誓則為無效。不過,主席容許劉女士及姚先生重新宣誓(“主席的裁決”)。劉女士及姚先生分別於2016年11月2日及10月19日重新宣誓,而主席視他們的重新宣誓為有效。

4. 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統稱為“原告人”)向法庭提出申請,尋求多項濟助,當中包括:(a)要求命令推翻秘書的決定及主席的裁決,以及(b)要求宣布各被告人的宣誓均為無效,及取消各被告人就任或上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財委會明早續會 陳健波稱如情況混亂或取消 (18:30)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於下午高等法院宣判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喪失議員資格後,暫停會議30分鐘,之後宣佈散會,明天早上9時再續。

陳健波表示一收到秘書處通知四人的資格被取消,便馬上暫停會議,亦諮詢了法律顧問意見,認為不能在有非議員在會議廳的情況下繼續開會。他亦表示考慮到若堅持開會,將有可能對保安和其他議員造成傷害,也不相信在餘下時間能進行有意議的會議,故決定休會。工聯會黃國健表示縱然會議中斷不是太理想,但理解及尊重陳健波的決定。

對於明天會否有任何安排阻止四位議員進入會議室,陳健波表示會留待保安部決定。陳表示尊重法庭裁決,稱已投票的決定不會受影響,亦呼籲民主派議員無謂再引起衝突和製造為難場面,「你做得一次可以做幾多次」。陳指不排除有民主派在復會後作報復性拉布行為,稱「咁樣好差囉呢啲人」。

他希望盡快重開財委會,通過50億教育撥款,又表示理解議員情緒會波動,希望明天能重新開會。他指明天的會議會先在會議室1進行,若情況太混亂或發生肢體衝突,會考慮取消會議。他亦表示正在就加開會議徵詢議員的意見,而他個人在7至8月都不會離港。

建制派讚好DQ案裁決 梁美芬:四議員自己玩死自己 (17:58)

(獨媒特約報導)高等法院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的議席無效後,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暫停原本進行中的會議,於30分鐘後決定散會。

經民聯梁美芬指四位議員被褫奪議員資格是「自己玩死自己」,認為判決為立法會日後判斷誓詞效力提供清晰指引。民建聯周浩鼎則稱,裁決表示立法會議員必須莊重處理立法會事務和遵守規矩,並表示判詞已清楚列明是次事件絕非政冶檢控和濫用司法程序。何君堯也認為裁決是「撥亂反正」,能讓香港社會重上正常軌道。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尊重及支持法庭判決,指香港是法冶地區,是次風波都是根據法律進行的司法程序。他認為判決可以吿誡後來者,使他們汲取教訓,不敢挑戰立法會規矩。黃又希望事件早日平息,使立法會回復莊嚴,恢復正常功能。

民建聯李慧琼表示該黨完全認同法院的裁決,認為充份維護了立法會的尊嚴,亦表明《基本法》具備不能挑戰的法律地位。她認為四位議員被取消資格的根本原因是他們不按照法律宣誓,認為他們需為不尊重法律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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