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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9月號的《學苑》,封面是六個醒目的大字:香港民主獨立。封底則黑底白字寫著「罷課」。在內文的《香港民主獨立》專題中,當時的總編輯袁源隆引用臺灣電影《賽德克.巴萊》的臺詞來表達港人必須義無反顧爭取民主:「真正的人可以輸掉身體,但一定要贏得靈魂!」正是這一期《學苑》,打動了來自臺灣的江旻諺。

「我不覺得香港的分歧是左和右的問題」

在香港大學校園內拿到派發的《學苑》後,江旻諺加入了2014年10月的招莊會,開始努力克服不懂粵語的障礙,與香港學生談論政治。那是他第一次了解到香港這一代學生對六四的情節,他發現原來在這群香港學生中,「應不應該參加六四晚會」是很受熱議的問題。一開始,因為很難聽懂粵語的緣故,他總是跟不上討論的節奏,但逐漸地,他開始積極發表意見,並帶著臺灣的經驗來發言。在本土認同與中國民主化的議題上,他提出:「就個人立場,即便具本土認同,中共仍是具民主威脅的外在客觀事實,支持或參與中國民主化,基本上是為了保護台灣的民主現況。」而這次回答也使他第一次得到強烈的眼神關注。

很多人忘記了,或根本不知道,《基本法》最後諮詢及其製定,所交疊的時間,正是六四之後的一個月,即八九年的七月份。那時候,香港人心力交瘁,而大家終於知道,《基本法》再好,也不能擋坦克。關於《基本法》,香港人的初衷是甚麼?當然跟梁振英說的徹底相反。因為,這部所謂小憲法,在其製定的最終階段,已無可挽回地貼上了八九六四的黑色印記。事實上,香港人,從來沒有允許。

這篇關於《基本法》的歷史批判文章,原載於筆者的著作《草木皆兵》,現放在這裡供大家閱讀,至少還我城的政治史和初衷一個公道。


《基本法》,臍帶連繫8964的歷史怪胎

原文

1989年6月,天安門的槍聲把香港人震撼得筋疲力竭,接著在七月,因六四而中斷了的《基本法》最後階段諮詢又匆匆重新啟動,延長數個月,而當日負責基本法諮詢的正是今天特首梁振英。

很多人都不再提了,香港這本所謂小憲法,其實是屠城之後,香港人對政局徹底幻滅的情況下趕製而成的。因而,從歷史角度看,90年代初通過的《基本法》,並沒甚麼認受性可言。現在回想,歷史既是無情又荒誕,1989年7月份,心力交瘁的香港人便要面對《基本法》最後諮詢。若誠實回望這段過去,我們幾可斷言,《基本法》所銘刻的憲政秩序其實是生長在浮沙之上的。

六四後,《基本法》還剩下甚麼?

講者:許寶強(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撰稿:盧燕儀
紀錄:香港理工大學學生關社組

『社會經濟在當下的香港,若是一項文化計劃甚或一場社會運動,它就是一場改造經濟領域的運動,強調所有經濟均有潛質成為社會經濟,不要拘泥於名稱、官方定義以及留戀於「小而美」的想像。』

【引言】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許寶強博士是香港社會經濟的先行者、倡導者。早在2000年前後,他和本地另一名社會經濟學家、中文大學社工系副教授黃洪以及其他志友,不斷遊說和鼓勵香港大小民間團體,推行合作社、社區貨幣等社會經濟,以回應當時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協助解決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問題,為香港發展指引出另一條可能路徑。

時間荏苒,香港以及珠三角地區經歷了2008年金融危機,迎來世界末日陰霾不散的2011年,資本主義危機重重,貧富差距卻譎異地拉大。

在一個春未暖寒仍在的陰冷週末,於「香港社會經濟公共論壇」的首次研討會上,許寶強教授在擠滿逾150人的課室裡,從文化經濟學角度切入,以香港社會企業為例子,探討香港社會經濟的概念構成,提出在犬儒管治下討論推動社會經濟,首要警惕「真戲假做」以及「假戲做做」兩種犬儒文化。

【反抗!世界名校變身「學店」】
文/衛報
破土編譯

『我們佔領了主要的行政會議室,以此象征我們要改變學校原有的管理制度——把我們的教育新自由化的管理制度。我們使用佔領的空間重塑我們的教育,鼓勵政治參與教學和相互學習。這是個排斥商業化的教育——我們要免費教育,我們要自由地學習! 』

原標題:世界各地大學生抗議運動:青年對商業化的抗爭
——加拿大、荷蘭和英國的學者和學生為什麽反抗他們的學校

上周四,倫敦藝術大學的學生接管了他們大學的接待處,以抗議學校對他們課程計劃的削減。作為走在世界最前沿的教育機構之一,倫敦藝術大學員工和學生的這一舉動激起了千層浪,世界各地的學生抗議和佔領活動此起彼伏。抗議的原因各不相同:有些人擔心研究生助教的工作條件越來越差,有的人指出大學的運作缺乏透明度。不勝枚舉的原因後面,核心的問題是高等教育商業化,大家普遍感受到這讓學校領導層把財務目標優先於工作人員和學生的需求。

我們從加拿大、荷蘭和英國的學者和學生了解到了他們反抗的原因。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

發生了什麽?多倫多大學的研究生已經罷工了三個星期。

什麽促使罷工?研究生和助教多倫多大學教學中是必不可少的。但校方支付他們的是15,000加元的最低財務方案,這遠遠不能滿足他們的基礎生活開銷。

(獨媒特約報導)1996年出生的臺灣人江旻諺,與黃之鋒同齡,不會講粵語,是港大《學苑》新莊副總編輯。這個吃飯前會拍下食物的照片發給爸媽報平安的少年,卻有著超越年齡與外表的社運經驗。他支持臺獨,16歲成立異議性社團,在校園內開展政治討論,18歲參加太陽花運動,19歲來到香港投身雨傘運動,在金鐘睡草地,搬鐵馬。被2014年9月以「香港民主獨立」為主題的《學苑》吸引,他在今年2月正式踏入這家被特首梁振英點名批評的學生刊物,並獲得相當的話語權。

自《學苑》被批之後,這份學生刊物的每一期內容都能引起社會關注。而在江旻諺之前,曾任副總編輯的有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支持退聯的陳雅明,以及公開表示支持港獨的王俊杰。以臺灣人身份入主《學苑》,江旻諺對香港有著自己的觀察。

身披黑布的「異類」高中生

江旻諺出生於臺灣臺中的一個平凡小康之家,父母皆為政治冷感的臺灣本省人。2012年,發生在臺灣苗栗的華隆罷工運動,使他第一次感受到社會運動帶來的強烈衝擊和興奮感。在那年參加的人文及社會科學夏令營中,他認識了一位放浪形骸的左派營員,每天身披黑布,上書「華隆罷工已經第×天」。

兩年後,太陽花運動爆發,他也成了那個身披黑布的少年。

(獨媒特約報導)城市論壇今日討論題為〈亞視不得續牌 觀眾處境更壞?〉無綫電視前總經理陳志雲認為當局在電視發牌上有政治考慮,他預測當局甚至會在2015-2017年間的三個選舉後,甚至2021年後作正式的安排,廣東當局才會考慮取消,香港的電視行業才有機會真正開放。學者亦批評當局「呃住先」,推搪「廣東」為藉口,拒絕取消模擬播放。

現為商台首席智囊的陳志雲認為,香港一定不是只可以得兩個電視台。他形容港府是收窄天空,把模擬頻譜交給港台是非常錯,因為先是沒有廣告收入,港台是公營機構,角色有誤,他形容當局是擺港台上枱。陳志雲又指,亞視的倒閉對無綫也有很大的影響,單一選擇會令其收視進一步大跌。

他又表示,加上模擬廣播2020年底會否真的關閉,需要視乎廣東方面,他又指:「未問過有無公司要,你又點知無人要呢?」他認為,數碼頻譜俾哂無綫都不一定是好,甚至應重新審視其續牌,如先續六年,不然對香港的新聞自由、資訊自由都有很大傷害,包括對觀眾和廣告商,同樣身受其害。

學者預測無綫將減少資源製作新聞

他們的情性故事,你聽過沒有?

影片替她圓夢

因為《蘋果動新聞》,香港多了人認識手天使,以及傷殘人士的情性生活。

Sandra當了其中一條影片的主角。我跟她做了訪問。影片發佈後,有一位相識多年的朋友批評她:「你出甚麼書,玩甚麼,結甚麼婚,還想生小孩?」她不開心。「作為一個好朋友,為何不支持我?」

反而是她的中學同學主動在她facebook留言,支持她。她們後來更多了交往。

她有先天性神經線纖維瘤,有一條腿是義肢,後天要坐輪椅生活。《蘋果動新聞》的片段交代了她身邊有位曖昧多年,同樣坐輪椅的「王先生」。二人經常外出遊玩,但始終沒有拍拖。王生說,連自己也照顧不來,如何照顧對方。

女方其實不介意,甚至曾夢見有天生了小孩。

影片只播出前半部,後半部是她和王生知道人生難測,不如掌握現在,最後雙雙到酒店歡愉。

現實的Sandra選擇另一個結局,不再跟王生拖拉,認定他只是朋友:「強迫一個人沒有意思。我以前定下時間,沒有理由無了期等待。不如令自己好過些。」影片是happy ending,導演細車說,算是替Sandra圓夢。

(圖為被送返羅湖橋後口岸一瞥)

終於有時間整理一下思緒再寫下來。

一、今早發生了甚麼事

雨傘運動期間,Eason及周永康等學聯成員欲上京不果、註銷回鄉證後,我就一直想像會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一路心想自己在傘運中參與不多、不是引人注目的人、也沒有被「抄牌」,應該沒事。然後友人又有提起有同樣曾在學生會及學聯任事的朋友也順利過境,也覺得應該沒事。縱然去年末到澳門期間有點阻滯,但我最少覺得五十五十,還是要一試的。

於是就答應家人清明節回大陸家鄉掃墓。的確有好一段時間沒有回大陸去了,也掛念居在當地的親人,於是就答應回鄉。我和家人約好了今天早上(2015年4月4日)十一時左右在羅湖會合。出境還算順利,至過大陸方口岸才被關員以「隨機抽查」為名,帶到口岸的房間去。

雖然與家人們有協定:如果我真的有甚麼阻滯,不用等我,先回大陸。但是他們也一直在房外守候到宣布不能入境為止。我很感激,那怕我們也曾因為雨傘運動立場不同吵得面紅耳熱。

幾年前,在新加坡一個高級商場角落的咖啡廳,我訪問新加坡的知名異議人士徐順全。

他在1992年成為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之後多次參與選舉挑戰執政的人民行動黨,也多次挑戰法律舉辦遊行,成為政府的眼中釘。2001年,他因為批評李光耀和總理吳作棟,被告誹謗,幾年後被法院判定必須賠償台幣一千萬左右。2006年,他因為「無准証演講」被判有罪,但拒絕繳罰款而選擇入獄五週。也在那一年,他被法院宣告破產,無法參與之後的選舉,也不能出國。
他的小孩在身邊快樂地玩著,光鮮亮麗的商場中的行人開心地購物著,他們不會注意到,在這個角落坐著一個新加坡的黑暗故事,在全世界都很少被訴說的新加坡故事。

李光耀過世後,各種賦予他巨人、傳奇的頭銜不斷在空中飄揚,新加坡的奇蹟故事也不斷地被訴說。

李光耀確實創造了一個世界歷史上的奇蹟國家,一個奇異的政治經濟體。這個國家從官僚到馬路都乾淨整潔,政府對人民的「微控制」與高度現代化的背景,常常讓人想起某種科幻電影。

李光耀自己驕傲地認為,新加坡的模式是成功的,甚至是被人民廣泛接受的──很多人相信新加坡人民和政府之間有著這麼一種社會契約,他們讓渡了某些自由(政治自由或是吃口香糖的自由)來換取一個高度發展的美好社會,而這個社會契約的表現在人民行動黨一直在競爭性選舉中獲得選民支持。

今天是兒童節,是為紀念保障兒童權利、反對虐待兒童或傷害兒童的節日。

前兩天,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反對政府動用300多萬推廣兒童權利,並指經過佔領運動後,發現香港兒童已「好犀利」,「有啲細細個,十一、二歲都可以走出來,話要真普選,佢分得出乜嘢係真普選、乜嘢係假普選,已經好叻」。她又舉例指,「依家啲細路仔好叻,有啲阿媽鬧一兩句、推一兩下,即刻可以打電話報警」,認為香港有完善保護兒童法例,不用再宣傳兒童有何權利。蔣麗芸這番言論,完全突顯了她對兒童權利的無知,以及她對香港現今兒童和青少年的涼薄。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於1989年正式被聯合國通過,詳細列明任何地方的18歲以下兒童均享有「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以及「參與權」,而公約亦於1994年在香港正式生效。

但兒童權利是否真正在香港得以實踐?

以下,筆者嘗試從貧窮兒童的生活狀況及兒童及青年的政治參與兩方面來描述兒童權利在香港的實踐。

《生存權》
*締約國確認每個兒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權。(兒童權利公約 - 第6條,1990)
*締約國應最大限度地確保兒童的存活與發展。(兒童權利公約 - 第6條,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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