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裁決,砍掉長毛3000多條修正案。裁減修正案,意料之中;大刀闊斧,意料之外,因為我真的猜不到曾鈺成是如此有邏輯缺陷的人。
2013年,我們提出序列式修正案(例如裁減行政長官薪酬1個月至12個月不等);2014年,曾鈺成自行修改規則,限制序列式修正案,但仍准許每項修正案可以有一對的方式呈交(即裁減半年或全年);今年,我們刻意依據曾鈺成上次的裁決,以一對對的方式呈交修正案,結果我們更用心,還可以比上年提交多一倍的修正案,曾鈺成再度修改規則,自打嘴巴,取消一對修正案的決定,大量裁減長毛修正案;然而,他可要答我,為甚麼是3200條,而非只裁減一半?如果假定一對對是浪費議會時間,為甚麼要撤底取消所有修正案,而非裁減一半?他憑甚麼斷定那1600條修正案是浪費?如果可以這樣武斷,那甚麼是可裁減,甚麼是不可裁減,以甚麼來準則來斷定?
曾鈺成聰明一世,都要向政權跪低。在共產黨和梁振英的壓力下,不得不做出反智的裁決,一改過往的準則。曾鈺成,無論你今日說出甚麼堂而皇之的理據,也難以回應以上問題,如能回應,請你放開懷抱大膽回應,甚至改弦更張,接納我們1600條修正案。然而,今次你率先自封後門,一改以往做法,一早就拒絕再給予機會呈交修正案,一改再改,立壞先例,足以令你留下千古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