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晚上,與朋友在尖東海旁「柴娃娃」地玩些音樂,也嘗試向圍觀人士派單張、跟他們對話,希望為雨傘運動做點落區宣傳,希望一些平常不到佔領區的人也能理解民主社會的理念和重要性。
一位友人E碰巧替我們買了幾把黃遮,便建議把雨傘撐開,更能吸引途人的注意。
在我們彈奏期間,一些保安員經過,要求我們把黃遮收起,朋友E說,「那好吧,就收起,我也不想要你難做。」然後便默默把雨傘收起。
後來才得悉事情的我,覺得這件事大不妥,問道「他有什麼理據如此要求?他仗什麼權力去要求我這樣做?」事實是幾個月前,在差不多位置表演過的朋友也收過阻撓,那時我只是觀眾便不好干涉。但自那次之後我想了很多,就不在此詳述,有興趣可見舊文。
其他朋友便說,「把雨傘重新撐開吧,等他們回來再理論。」
到保安員第二次就近,又再要求我們把黃遮收起,我便一支箭般跑去理論。
「我很想去明白,你是有什麼理據去要求我們這樣做呢?」保安員說,我們十一點就收工,所有事情都是按指引辦事。
「你是根據指引的哪一部分要求我們收遮?」指引說要避免任何政治標語在此展示。
「黃遮算標語嗎?」他說,大家心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