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學聯多年來除了依靠會費收入外,會章亦規定「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須每年撥款予學聯,而多年來公司董事局中,親建制人士和學生董事人數各佔一半,惟近年學生會相繼缺莊和解散,親建制董事變成「大多數」。直至去年7月,公司入稟區院,要求4名前學生幹事交還兩個學聯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其後申請凍結學聯資產獲批。案件今早(3日)再聆訊,原告人表示撤回所有法律程序,不再控告4名學生,但反對支付訟費。代表4名被告人的大律師則指,4人在法律程序開始當天已經不是學聯幹事,因此原告人錯誤地控告4名被告人;當被告澄清並非現屆幹事,惟原告依然堅持繼續訴訟,所以4人沒有理由承擔訟費,相反他們應該得到訟費。聆案官陳業禧最終批准終止訴訟,並指示雙方就訟費爭議提交進一步書面陳詞。
原告為「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由謝偉俊律師行代表。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資料顯示,現任公司董事有6名,包括現任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馬逢國、梁柏頌、侯叔祺、甘志強、古瑞森及李乃堯,惟沒有任何學生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