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發表電視講話 籲「以堅定意志與暴徒割席」](/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昨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大批市民昨晚上街,於全港多區抗議、堵路、破壞和縱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午發表電視講話,斥責暴徒昨晚攻擊警察、立場不同的市民和商店,形容破壞程度前所未見,行為令人髮指,令香港陷於半癱瘓。她強調,昨晚極端暴力的情況,說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受到嚴重傷害,又提到有一名便衣警員受襲。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昨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大批市民昨晚上街,於全港多區抗議、堵路、破壞和縱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午發表電視講話,斥責暴徒昨晚攻擊警察、立場不同的市民和商店,形容破壞程度前所未見,行為令人髮指,令香港陷於半癱瘓。她強調,昨晚極端暴力的情況,說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受到嚴重傷害,又提到有一名便衣警員受襲。
不甘受市民指罵 西灣河警:係呀我哋係老鼠,專食曱甴呀!
(00:04) 在太古站外,有示威者駕駛泥頭車沿英皇道向西灣河帶隊前進,至交通意外及筲箕灣報案中心外,有人以鐳射筆照射於平台頂視察的警員,期間指罵「死黑警!」、「照乜X嘢啊X街」,又高呼「香港人,反抗」、「打倒邪惡共產黨」等口號。期後有三輛警車駛入英皇道,約30名防暴警察進行清場,部分轉入太祥街搜查。
多輛警車之後到場增援,警方於筲箕灣道、英皇道設立封鎖線,市民隨即後退數百米,並繼續向警方指罵「死X街黑警 」、「快啲死啦!」等。多名警員懷疑情緒失控,與市民對罵,斥「下個到你呀!」、「你過嚟呀得把聲 !」、「死曱由!等天收!」、「讀多啲書啦暴徒!」、「係呀我哋係老鼠,專食曱甴呀!」及「小心最尾個兩年呀!」
雙方對罵數分鐘後,一名身穿黑色羽絨,臉戴黑色口罩及眼罩的南亞裔市民一度接近警方防線觀望,多名警員即上前以強光照射,並將其帶至角落搜身。兩名市民向警員呦喝「喂做咩帶走佢呀?」,四名防暴警察即粗暴截查其中一名女子,並脫去其帽子稱:「你過來我話比你知呀!」,又持續以強光近距離直射其眼睛。女子辯稱「我係街坊,有住戶證㗎!」,惟仍被帶至警方防線後搜身,最後被帶上警車,警車之後向太古方向駛去離開。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法》,推出《禁止蒙面規例》,將會在明日(10月5日)零時起生效,為回歸以來首次引用《緊急法》。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分別趕在下午5時法院辦公時間結束前,就《禁蒙面法》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岑敖暉在高等法院外會見傳媒時表示,《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第27條所賦予香港人的「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他表示,即使現時可挑戰政府的空間再細,也要盡力爭取,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將所有希望都寄託在司法制度上,因為單單透過司法制度去阻止政府為所欲為和鎮壓香港人「是絕對不足夠和遠遠不夠力量」。
岑希望香港人能夠貫徹近月來「撕一貼百」的精神,「千千萬萬個香港人戴上面巾、戴上口罩、戴上豬咀,我睇下警察拉得幾多個」。他表示,以香港人的力量來抵擋惡法,才是希望的泉源。岑表示,香港人在白色恐怖底下,參與示威時想隱去身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府以《緊急法》來限制市民示威時不准蒙面,是不符比例。
岑敖暉又提到,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只需行政會議閉門會議便可作出決定,今次先例一開,難保日後政府會透過相同手法充公財產或侵害人身自由。岑敖暉呼籲林鄭和統治香港、以習近平為首的共產黨,回應「五大訴求」,才是「止暴制亂」的最佳辦法。
(獨媒特約報導)2019年區議會選舉今日開始提名期,對於有傳押後區議會選舉。政府下午頒布《禁蒙面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記者會上透露,如選舉當日不能進行投票,即嚴重違法事件或騷亂,當局會根據相關條例押後。
按選管會規定,押後的選舉須在原本投票日的14天內、即12月8日前再次舉行,當局已預留12月1日作為後備投票日。聶德權稱,假如12月8日仍然無法舉行選舉,政府需修改《區議會條例》,經立法會三讀程序,再押後選舉日期;如再押後的選舉日期是在2020年1月1日後,18區區議會將會出現「真空期」。
區議會選舉在11月24日進行,聶德權指出,政府會全力籌備,並確保在公平公開的情況進行區議會選舉。他指政府已作危機預案,即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如選舉進行投票或點票期間,受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影響,行政長官可藉命令押後選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表示「我哋冇停過今日提名期」,指有志服務社會的人仍可以報名參選。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在近4個月的示威遊行活動中,幾乎所有參與人士都戴上面罩,刻意隱藏身份、逃避法律責任,從而作出暴力行為。李指,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規例,是要針對使用暴力的違法人士,包括在《公安條例》規管下的集會、未經批准的集結、非法集結及暴動中蒙面,最高刑罰為罰款2萬5千元,以及監禁1年。
李家超解釋,「蒙面」的意思是指以任何物品遮掩面部,以致無法令人識別身份,當中包括任何面罩及顏料。他指有三種情況可獲得規例豁免,包括因從事專業工作而須配戴面罩保護人身安全、宗教理由,以及先前已存在的健康與醫學理由。他又強調,警方有權力要求市民除下面罩,以作識別身份,如市民不配合,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罰款1萬元。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與問責班子見記者,宣布引用《緊急法》,推出《禁止蒙面規例》,將會在明日(10月5日)零時起生效。林鄭月娥表示,推出《禁止蒙面規例》不是容易的決定,但是必須。
林鄭月娥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引起400場大大小小的示威和集會,導致1,100人受傷,包括300名執法人員,暴力越來越頻繁和廣泛。她表示,政府已推出四項措施、社區對話、及邀請專家處理社會的深層次問題。林鄭又提到,近日港九新界多區發生縱火,延伸到政府建築物及港鐵站內。
她斥暴徒自選目標和商店,並動用私刑,更使用腐蝕液體襲擊警察,並有搶犯和搶槍的情況。林鄭認為暴力嚴重升級,並且有越來越多學生參與,將青年人置於非常危險的境景,「為了挽救香港的現在、香港的未來,為了有效阻嚇激進行為,需要推出阻嚇性的法例。」
(獨媒特約報導)盛傳政府將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有網民號召今午12時半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國際金融中心商場,響應「全民口罩日」。約2,000人戴上口罩及穿黑衣參與遊行,以示反對《禁蒙面法》。
繼昨日中環快閃遊行抗議警察槍擊中五學生,今午再有網民發起中環遊行反對《禁蒙面法》。大批戴口罩的市民於遮打花園集合,高叫「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亦有人帶同反《禁蒙面法》的標語參與遊行。由於參與人數眾多,遊行隊伍需走出德輔道中兩條西行線及電車路,交通一度受阻。隊伍抵達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後,部份人在商場內高叫口號,有保安維持秩序,商鋪亦未有落閘,參與人士最後沿港鐵站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