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法》,推出《禁止蒙面規例》,將會在明日(10月5日)零時起生效,為回歸以來首次引用《緊急法》。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分別趕在下午5時法院辦公時間結束前,就《禁蒙面法》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岑敖暉在高等法院外會見傳媒時表示,《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第27條所賦予香港人的「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他表示,即使現時可挑戰政府的空間再細,也要盡力爭取,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將所有希望都寄託在司法制度上,因為單單透過司法制度去阻止政府為所欲為和鎮壓香港人「是絕對不足夠和遠遠不夠力量」。
岑希望香港人能夠貫徹近月來「撕一貼百」的精神,「千千萬萬個香港人戴上面巾、戴上口罩、戴上豬咀,我睇下警察拉得幾多個」。他表示,以香港人的力量來抵擋惡法,才是希望的泉源。岑表示,香港人在白色恐怖底下,參與示威時想隱去身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府以《緊急法》來限制市民示威時不准蒙面,是不符比例。
岑敖暉又提到,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只需行政會議閉門會議便可作出決定,今次先例一開,難保日後政府會透過相同手法充公財產或侵害人身自由。岑敖暉呼籲林鄭和統治香港、以習近平為首的共產黨,回應「五大訴求」,才是「止暴制亂」的最佳辦法。
現為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助理的岑敖暉,有意參選11月舉行的區議會荃灣區選舉,原訂於今天報名,但是臨時需要處理入稟的法律文件,因此取消了有關行程。
另一入稟人郭卓堅表示,林鄭早前曾說過,如果立《禁蒙面法》社會將會大亂,可是她北京行程結束後回港,便決定通過《禁蒙面法》,形容「北京話做乜就做乜」,《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他指《禁蒙面法》抵觸了《基本法》第27條,「不如你限我著咩衫吖!」
現場有約30人到高等法院外聲援。
記者:黎彩燕、司徒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