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被指在前年同僚飯局後,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三度強迫女下屬口交。陸另涉一個月後在同僚飯局後危駕及襲擊下屬。他否認7罪,今(1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親自作供,指案發時事主X飲酒後嘔吐,因此應對方要求陪伴到廁所,並一直在外面走廊等候,沒有入內。被告續指,事後X向他表達感謝,並兩隻手箍住被告的腰部,表示:「阿 Sir 你好好人,未見過咁好嘅男人,好過我男朋友。」被告對此「好反感」,因此鬆開X的手。辯方問到:「你3次陪同女下屬去洗手間,有冇避忌?」被告強調:「當時冇諗咁多」,又指大家是「師兄妹、兄弟姊妹感情」,而且「作為男士有風度,咁我覺得都係合理嘅」。
被告陸振中(現45歲,警察)否認3項「猥褻侵犯另一人」罪、一項危險駕駛、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一項普通襲擊罪。
被告選擇作供,辯方透露另會傳召4名辯方證人,包括一名醫生、一名跌打醫師,以及兩名品格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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