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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總:有復牌社工被要求補交刑事案件資料 停牌期無準則

社總:有復牌社工被要求補交刑事案件資料 停牌期無準則

【獨媒報導】立法會今年七月三讀通過《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完善」社工註冊局,大增委任成員,並賦予註冊局可有限期註銷干犯刑事罪行社工的註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社工則可永久除名。新社工註冊局上任至今,有11人因干犯不同罪行,包括非法集結、意圖拒捕而襲擊等,被暫時註銷社工註冊3個月至3年,當中8人涉及反修例案件。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表示,有曾停牌、及後復牌的社工被註冊局要求補交刑事案件資料,而有被註銷牌照的社工,通知信上未有列明時限,憂「重罰再重罰,好似無限輪迴咁。」《獨媒》曾向註冊局查詢,至截稿未獲回覆。

社工註冊局「完善」後,成員人數由15人大增至27人,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由6人增加至17人,民選成員維持8人,另加上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完善」後的註冊局亦加入宣誓要求,多名原民選成員辭任。

「完善」後的註冊局至今,有11人被停牌。社總主席張志偉指,目前停牌準則和指引相當模糊。他提到有收到註銷註冊信件的社工指,有的信件上清楚列明原因及禁止申請註冊的期限,惟亦有人僅以「not fit and proper」為理據,亦無提及期限,質疑「冇寫期限即係等於咩呢?」社總曾向註冊局查詢,惟形容只獲官腔回覆,「係咪即係話佢係永久呢,佢又冇答到我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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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偉提到,停牌時限亦欠清晰準則,指有被判緩刑的社工被停牌一年,亦有判監9個月的社工被停牌半年,毫無邏輯和規律。停牌決定亦不設上訴機制,只能透過司法覆核進行。惟張志偉指過程耗時耗力,並非可行選項。

此外,有已復牌的社工被要求補交刑事案件資料,張志偉憂註冊局「重罰再重罰,好似無限輪迴咁」。社總曾去信查詢,惟未獲清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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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總望註冊局設立減刑機制,「希望畀返同事自新嘅機會」,「犯事後的朋友,再投身專業係一個role model」,予社工「浪子回頭」的機會「唔係一錯就終身」。

對於「完善」後的註冊局,張志偉指民選比例減少後,業界意見未獲充分反映。此外,委任成員的處事方式有別於民選成員,新註冊局亦不太同意過往註冊局對於條例如何執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