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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萬四一族,梁振英說「無預你」

反佔中的人,大叫學生不代表他們,這點其實不用說,學生爭取的是真普選,反佔中要的是假普選,不會弄錯。

反佔中的人群中或自覺自己支持政府假普選的人,月入低於萬四蚊的,估計為數不少,他們一直以為,梁振英等人代表了他們,但近日,梁振英却親口向外國勢力指「萬四一族」應享有次等的政治權利,正是襄王有夢,神女無心,不知「萬四一族」,有何感想。

有錢人明白,權與錢分不開,但權可以制約錢,所謂「富不與官爭」,民間智慧之言。

然而,有錢便可以買權,或將權力買通,結合成的金權政治便天下無敵!香港的衆多富豪,明白白手可以興家,但財富的持續增長,必需靠攏權力。

自從97,金錢滲入權力,功效非常顯著,獲授勲銜和衆多的建制中委員會成員,有錢人是大多數,是慣例,兼可以世襲承傳,富二代、富三代順流而上,只要肯就可以,窮人只好說:「這個機會唔屬於我。」無異於家族財富及上市公司執行董事,一樣順理成章。

梁振英的「萬四論」,牌面是排斥窮人的參政權,牌底是向有錢人招手,向他們表達忠誠,向金錢say yes ,認錢不認人,所以,在UGL事件中,中國企業的出價,是用來托價,話之佢是外部還是內部勢力。

給劉嘉玲的公開信——強烈勸籲劉嘉玲小姐停止傷害動物,不要再用皮草制品

圖:香港動物報

演藝界娛樂圈仍有不少人依然會選擇穿著皮草,如劉嘉玲小姐所說,這的確是一種個人選擇。但亦有很多朋友堅決拒絕使用任何皮毛制品。這同樣是個人選擇,不過是基於良心的所作的道德抉擇。

在皮草的制作過程中,動物要受到極殘酷的欺凌與傷害,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而是常識。 走在時代尖端的劉小姐與當日出席活動的各位名人,一定早已看過很多有關皮草如何不文明不道德的資訊,而依然作出這個「個人選擇」,實在相當自私。

我們深信,藝人作為公眾人物,應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帶領歌影迷行善。一個人的情操與品格是否高尚善良,在於他/她的行為而不是牽強的解釋。若只為了贊助活動所得的好處,而不顧其他生命的痛苦,就算努力披上再華麗的外衣也不能掩蓋染滿一身鮮血的醜惡。

科技、時裝、物質都會不斷進步;因此,人類的道德水平更要不斷提高,否則任何「科技」「潮流」都只會成為剝奪欺凌的手段。 在這個資訊爆發的年代,我們了解到繁榮經濟背後很多的黑暗面;生而為人,我們應具有來自良知的勇氣,作出道德的選擇。 今時今日,不吃魚翅,不穿皮草,是許多平民百姓都認同並且做得到的事情,劉小姐與一眾影星實在沒有其他藉口。

我們在此強烈勸籲劉嘉玲小姐追上時代的步伐,脫下皮草,重新選擇,做一個真正漂亮的文明人。

蜘蛛仔:每日掛起「我要真普選」!

各位香港人:

好多人話我地一張Banner感動左你,其實你地既支持,同樣感動左我地,感動更多香港人,我地大家一齊重新演譯了獅子山精神。

我地深信,香港人要求真普選,永不言敗。政府可以拆獅子山上既Banner,但係大家屋企窗台、晾衫架、小店櫥窗、課室壁報、T恤、帳篷、背囊,甚至自己個額頭,都可以掛起「我要真普選」五隻大字。政府繼續拒絕真普選,肯定每日都有新的「我要真普選」掛起。

任何可以掛起「我要真普選」的地方,都係我地心中的獅子山;任何會掛起「我要真普選」的香港人,都係我地同舟共濟的蜘蛛仔!

香港蜘蛛仔上

Paul Krugman:財閥統治對撼民主

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Paul Krugman也出手,在《紐約時報》批評梁振英月入萬四以下不配有提名權的言論。他認為這些想法由來而久,在美國也有不少,但大抵不會宣之於口。例如會開動政治宣傳,告訴選民,抽富人稅和幫助窮人會破壞經濟,挑撥種族分野,或者務求令政府措施失敗,或者不讓措施面世,以免選民知道,措施可以改善社會。而梁振英就說了出來。Krugman堅稱在194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是福利國家。歐洲的問題,不是出於推行福利國家。他總結美國政治骨子裡就是民主和財閥統治對決。我們無從得知哪邊勝出。其實,香港未嘗不是這樣?

以下為中文翻譯。原文見

當領袖說真話,尤其在無特別動機下,那是件好事。所以,我們應該感激北京支持的香港領導人梁振英,吐出真言,因為他認為示威者不會成功爭取民主:有普選的話,「你一定會爭取月入低於1,800美元那半數香港人的支持。這樣,你的政治和政策,最後會著重這部份人。」這些政策,大抵是令減少富人財富,扶助低收入群體。

對廣場投票的疑惑

和平佔中與學聯宣布將在星期日,於金鐘雨傘廣場舉行投票,就以下兩個議題徵詢意見,『一是特區政府將提交港澳辦的民情報告必須具憲制效力,可改變人大8.31決定;二是要求擬成立的多方平台委員會必須處理2017年及之前的政制改革;』。誠如大會所呼籲,我當然希望支持參與佔領行動的市民能夠藉此向政府表達立場,然而,作為參與者面對這兩條命題,卻有無所適從之感。

如何覺得北京可以忍手鬆手?

第一、香港人能夠讓北京面對一個有決議性或憲制效力的結果,是很霸氣而值得支持的事情,但究竟有決議性的最終決定效力有多大?憲制效力有多強?就無可避免回到老問題,遇到它原本想解決的問題一模一樣的困難,就是北京能否放下最終決定的權力。

而我們都知道,就是北京在現在的政制改革,甚至在當年基本法草擬時經已為自己保留最終決定的權力,那麼它即使向民情報告退讓,賦予一定的憲制效力,按照北京的邏輯是一定留有最終裁決的權力。這是香港和北京打從一九八零年代遺禍至今的死結:香港人原本以為是自治的事務,在北京眼中則始終有最終決定權,也不可能讓香港得出到一份可以凌駕或否定北京決定的東西。

希望始於改變——大陸寄語之二

(前面一篇文章《你們已退無可退-為了不變成我們的世界》反響還可以,最近又有些鄙陋之見,不吐不快。文字淺顯,卻句句真灼,望能有所啟發)

致香港支持雨傘運動的朋友們:

從佔中開始之初,認為不可能成功的觀點便甚囂塵上,這種觀點不僅在佔領群眾和學生們中間演變成了「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悲壯,也成了很多旁觀者冷漠的理由。

筆者是一名堅定的積極樂觀主義者,每次聽到這樣的論調,無論是善意的還是冷漠的,我都感覺很壓抑很窒息。我最容不得的不是現實的殘酷,而是同行者告訴我,我們沒有希望。要為成功找方法,莫為失敗找理由。

先說說你們可能成功的契機吧。

第一,中共需要給台灣做一個樣板

澳門,香港連蒙帶騙的給「忽悠」回來了。但是台灣的獨立政體原因,大陸無法在台灣身上重複使用這種窮小子騙媳婦的忽悠技術了。不過,對兩岸的統一從建國之初到現在的「覬覦之心」從來就沒停止過,這不僅是中共的執政綱領所使,也是華夏兒女的魂牽夢繞的「統一夢」。

中共在香港不可能開槍的原因,大致有三:

1. 不值得。正如有不少前輩指出的,香港無論從地緣上講還是政治地位來講,都與北京相去甚遠,香港的雨傘運動不會威脅到共黨執政根基和主權完整。開槍的代價太高。

托新聞攝影獎的福  習總到達雨傘革命現場

習總佔領金鐘!

習總也撐雨傘運動?事緣由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中,一幅名為《習近平冒雨考察武漢新港》作品,獲得了新聞攝影一等獎。不過無獨有偶,適逢在香港的一場雨傘革命亦熱哄哄,雨傘成了這場運動的標誌。而新張作品同樣以雨傘為焦點,難免令人有所暇想。

而習總這張相片的描述就是:「習近平來到武漢考察,一下飛機就冒雨來到武漢新港陽集裝箱港區,雨下得很大,積水沒過了腳面。他卷起褲腳,打著雨傘,向工作人員暸解物流等情況...」有香港網民就猜測,這張撐傘相竟然奪得新聞一等獎,是否有內鬼在暗撐香港的雨傘運動,但看看評審名單就知道不太可能。

因為評審的委戰名單包括了中國記協黨組書記、新華社副社長、人民日報社副總編輯、中宣部新聞局局長、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網路新聞資訊傳播局局長、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局副局長等,可想而知根本是官方向習總獻媚。

人人有抗命的權利!——「全民不合作運動」正式揭幕

圖: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建議每人少交10元稅款,以及到中資銀行提款甚至擠提

922學生罷課,為香港的「不合作運動」正式揭開序幕。一個月浪接浪式的社會運動,走來不易。行到這裡,下一步該如何走,遂成全民關注的議題。在「袋住先」與「真普選」仍舊對峙的僵局下,社會開始愈來愈多論調,討論及實驗「不合作運動」在本港的可能性。下文簡略回顧有關最近本港「不合作運動」的進程,供各界參考,共思前路。

各組織帶頭 向港人體現「不合作運動」的可能性

近年,逐漸有不同的組織帶頭向港人體現「不合作運動」的不同可能性;宗旨也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用足以影響政府行政的方法,宣示對政府施政的不滿及落實真普選的訴求。

如在交稅的方式上,長毛梁國雄建議每人少交10元稅款,以及到中資銀行提款甚至擠兌、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發起「交少一蚊稅」、及至最近網民提倡以多張六十八元九毫(象徵「六八九」)支票交差餉等。

成敗關鍵在於人數 學界及社會各界隨即響應

當中,「不合作運動」成敗關鍵在於響應的人數;參與者愈多,遍及的界別愈廣泛,愈具影響力。因此,學界及社會各界也隨即響應,宗旨不變,然而逐漸把影響力擴展至社會;有「雙學」牽頭的中學及大專罷課行動、社工罷工及集體報案、中產人士於金鐘慢駛的「汽車圍城」行動等。

董建華記招老調重彈 籲佔領者撤退 政改「袋住先」

(獨媒特約報導)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董建華繼9月3日後再次召開記者會,他表示擔憂佔領造成長遠經濟傷害、撕裂社會,呼籲佔領者撤退,又指沒有公民提名都可有民主,應「袋住先」政府提出的民情報告、成立政改討論平台。他亦多次表態支持梁振英,盛讚他冷靜處理危機,又指中央信任梁。

董建華否認有中央官員請他「出山」講話,純粹是出於關心香港,未來亦會繼續出來講話。

無公民提名都有民主

董建華表示認同學生的目標,「邊個唔想有更民主社會?」但強調違反《基本法》、人大決定的公民提名「做唔到」,「冇公民提名一樣可以有民主」。他指根本沒有國際標準,「西方民主國家都冇公民提名,你哋知唔知丫?」,促同學「自已做比較」,而且在一國兩制下,即使有國際標準都不適用於香港。他指特首要贏取提委會支持、市民選票,「你諗下,點可能唔以民意為依歸?」他重申2017年是貨真價實的民主選舉,若停留在1200人選委會,是所有港人的重大損失」。

公民廣場不是公共空間?

近日就公眾對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前方用地是否為「公共空間」的討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覆了「公民廣場」不包括在21,02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用地之內,而是政府物業、行人及車輛通道。

到底「公民廣場」是不是「公共空間」呢?其實這本身為是一個偽命題。

香港欠「公共空間」法定指引

事實上,香港規劃準則中,並沒有「公共空間」此一分類,也沒有對「公共空間」作詳細定義。我們平常一般認為是「公共空間」的地方,在規劃系統中大部份被納入「休憩用地」(Open Space)的類別,以康樂及休憩用途為考慮。而根據公開資料,「公民廣場」在規劃上分類為「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其他被納入此分類的用地一般包括包括學校、社區中心等,而此用地分類本身並無對使用方式或開放程度有特定要求,會視乎不同項目批出土地時另作安排,例如校舍內部不一定需要開放予公眾。相信此乃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中所指,「公民廣場」不屬「公共空間」的主要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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